黃河公司格爾木 2024-2028年安保服務項目招標公告
項目名稱:黃河公司格爾木 2024-2028年安保服務項目
合同編
4321-QGG-FY-[2024]第005號(總010號)
5031-GEMXNY-FY-[2024]第004號(總010號)
5241-QFSS-FY-[2024]第004號(總009號)
4571-QMXNY-FY-[2024]第004號(總009號)
招標項目編
項目業主:青海黃河上游水電開發 格爾木太陽能發電
青海黃電格爾木光伏發電
青海黃河中型水電開發 格爾木新能源
青海黃電楓雙風力發電
青海啟明新能源
受青海黃河上游水電開發 的委托,就黃河公司格爾木 2024-2028年安保服務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投標人中標后分別與各個項目業主簽訂合同。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1.1項目概況
黃河公司格爾木 (以下簡稱:格爾木 )是黃河公司在格爾木區域的分支機構,是格爾木區域新能源產業資產管理、安全管理、生產運營、經營管理、企業管理主體,是區域項目發展統籌協調、綜合智慧能源拓展和創新創效主體。格爾木 作為13家合署運作實體單位代表,全面履行區域規劃、政府對接、市場開發、資產管理、品牌推廣“五位一體”管理職能,并持續強化區域經營、財務、市場、人資等方面資源配備,不斷提升自主經營、自我發展能力。格爾木 機關位于格爾木市, 運營管理格爾木光伏項目部(總裝機690MW)、烏圖美仁光伏項目部(總裝機200MW)、大格勒風電項目部(總裝機149MW)、諾木洪風電項目部(總裝機350MW)、啟明智誠風電場(總裝機100MW)。因管理工作需要,需對格爾木 辦公樓及 運營管理的5個新能源項目部(場站)2024-2028年安保服務項目進行招標。
各項目部(場站)合同簽訂單位如下:
序號 | 項目部(場站)名稱 | 簽訂合同主體單位名稱 |
1 | 格爾木 辦公樓及格爾木光伏項目部 | 青海黃河上游水電開發 格爾木太陽能發電 |
2 | 烏圖美仁光伏項目部 | 青海黃電格爾木光伏發電 |
3 | 大格勒風電項目部 | 青海黃河中型水電開發 格爾木新能源 |
4 | 諾木洪風電項目部 | 青海黃電楓雙風力發電 |
5 | 啟明智誠風電場 | 青海啟明新能源 |
1.2招標范圍及主要工作內容
1.2.1招標范圍
格爾木 辦公樓(位于青海省格爾木市黃河路街道開發區管委會鹽三巷3號)、格爾木光伏項目部(位于青海省格爾木市東出口光伏園區光伏大道)、烏圖美仁光伏項目部(位于青海省格爾木市烏圖美仁鄉光伏光熱園區黃河洱源光伏電站)、大格勒風電項目部(位于青海省格爾木市大格勒鄉109國道2675處)、諾木洪風電項目部(位于青海省都蘭縣109國道2622處)和啟明智誠風電場(位于青海省海西州大柴旦行委錫鐵山鎮火車站)的辦公樓及生活區配套安保服務。
1.2.2主要工作內容
本次招標為黃河公司格爾木 2024-2028年安保服務項目,包括格爾木 辦公樓、格爾木光伏項目部、烏圖美仁光伏項目部、大格勒風電項目部、諾木洪風電項目部、啟明智誠風電場保安服務,主要服務內容包括:
(1)依據《保安服務管理條例(2022年修改)》及招標方相關要求,負責為格爾木 辦公樓及各項目部(場站)提供符合要求的安保管理服務人員(各項目部或場站按要求配置兼職安全員),并配置安保服務所需的勞動保護用品,定期組織人員開展健康體檢;根據 各項目部(場站)安保工作實際需要配置對應的安保巡邏車輛,并負責巡邏車輛的運行維護、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負責格爾木 辦公樓及各項目部(場站)治安保衛工作,及時制止和預防防范區域內設備設施、構建筑物等不發生人為破壞、損壞、偷盜等不安全事件,確保辦公樓及各項目部(場站)治安保衛工作情況良好;負責 辦公樓、各項目部(場站)進出口門衛值班值守、站內巡邏、所屬區域清潔等日常安保服務工作。
(3)根據項目業主要求,負責制定防盜、緊急事件處理、門衛、巡邏等各項反恐應急預案、制度及治安反恐臺賬,明確應對措施開展相關演練及具體實施管理工作,及時向 及當地公安機關報告區域內發生的不安全事件。
(4)按照國家及各級地方政府安保管理要求,負責對安保服務人員進行崗前、崗中培訓,確保安保服務人員持證上崗,不斷提升安保服務人員技能水平。
(5)負責與屬地公安機關、反恐等相關部門溝通處理 及各項目部(場站)治安、反恐檢查中發現的各類治安反恐問題,并協助甲方完成相關整改工作。
(6)負責格爾木 辦公樓及各項目部(場站)安保服務所需安全工器具、器械等配置及維護保養工作。
1.2.3服務地點及服務期限
服務
服務期限:
(1)格爾木 辦公樓及格爾木光伏項目部、烏圖美仁光伏項目部、啟明智誠風電場,2024年6月1日~2028年1月31日;
(2)大格勒風電項目部、諾木洪風電項目部,2025年2月1日~2028年1月31日。但受托人須在每年度結束前2個月,接受項目業主的年度履約評價和考核,評價和考核合格后方可與委托人按照已簽訂的合同繼續執行下一年度的保安服務工作;當評價和考核不合格時,項目業主單位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已約定的服務期限亦自行終止,且項目業主的該終止行為不能被視為違約、不接受任何索賠訴求。
1.3資金來源
本項目由格爾木 利用自有資金予以解決,資金已落實。
1.4投標人資格
1.4.1法人地位
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監管部門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和一般納稅人資格的企業,具有公安機關頒發的《保安服務許可證》。
1.4.2信譽要求
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不存在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情形,具體認定以信用中國( )網站檢索結果為準。
1.4.3項目相關人員資格
本項目擬投入的安保工作人員,要求持有相應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1.5業績
投標人在投標基準日期的近3年內,獨立承擔過至少2個安保管理服務方面的合同業績(附合同復印件)。
1.6資格后審
招標人將根據投標人提供的投標文件在評標階段對其進行資格后審,對資格審查不合格投標人,將不進入下一階段評審,其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1.7
沒有在 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m.yzpb.com.cn)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成功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聯系人:李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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