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 新能源有限公司光伏項目可研編制服務框架采購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本招標文件中涉及項目為招標人從目前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開發的光伏項目(包含集中式光伏項目、分布式光伏項目)。總容量預計400MW,由若干項目組成,項目分部于江蘇省各地,包含戶用、屋頂分布式及地面(水面)集中式等多種類型,涉及光、儲、充等能源綜合開發利用。
項目預計數量及對應容量見下表(數量為預計數量,以實際報告數量為準據實結算):
容量范圍(交流側) 數量
容量范圍(交流側) |
數量 |
0<X≤2MW |
5 |
2MW<X≤6MW |
5 |
6MW<X≤20MW |
2 |
20MW<X≤60MW |
2 |
60MW<X |
2 |
2.1.2招標范圍:
近期公司開發光伏項目較多,項目開發期間需要可研單位配合(需進行可研的項目,以下簡稱“項目”)進行可行性研究。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研究現場踏勘、收資、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編制項目核準或備案所需的項目申請報告等,具體見工作內容。項目可行性研究內容及深度應符合國家、行業相關規范要求,并達到項目初步設計深度。并為采購人提供前期項目技術咨詢服務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開展項目評估等工作。
2.1.3計劃工期(施工)/服務期限(服務)/交貨期(貨物):框架服務期為合同簽訂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單個項目簽訂合同10日內完成。
2.1.4質量要求:根據光伏電站可行性研究報告行業編制規范和甲方關于項目的具體要求,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達到初步設計深度)。項目可研設計方案應遵守國家、地方、行業的各項環保、節能政策,符合法律法規及最新標準的要求,結合項目實際,選擇先進、成熟、適當的工藝,滿足 對投資光伏項目前期投資決策階段的使用要求。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咨詢(業務包含電力(新能源))甲級資信證書。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1年3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光伏電站可研編制合同業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項目負責人應至少具有1個擔任光伏電站可研編制項目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3-22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3-2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