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CHDTDZ118/17-QT-213)
一、 招標條件
國電南京自動化股份 招標項目華盾信息化項目實施服務框架項目已批準,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 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2.1 招標采購項目
2.2 項目規模:本次采購是提供全國范圍內190個電廠信息化系統的調試服務,按照采購方要求提供調試服務過程中所需耗材,保證系統的正常運行和驗收。每個場站工作內容主要包括電力信息化項目場站側和集控側的信息化硬件設備和接口程序安裝調試,軟件配置和畫面繪制對點等,工作地點包括南京(主要開展項目預裝調試)和項目現場(主要完成項目現場的安裝調試)。
2.3 招標采購項目工期:服務框架期限一年,合同簽訂后一周內進場。
2.4 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標段編號 | 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標書售價(元) |
CHDTDZ118/17-QT-21301 | 信息化項目實施服務框架 | 項目實施與設備調試等服務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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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信息化項目實施服務框架】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中國華電集團 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 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7.業績要求:投標人需提供自2021年01月01日(以合同簽訂日期)至投標截止日不少于3個合同金額不低于40萬元的信息化系統項目實施或調試或運維服務類合同業績,所有投標業績均應提供以下有效的相關證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掃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頁、合同金額頁、合同范圍頁或清單頁或主要技術要求頁或參數頁、簽字蓋章頁】或者其他能證明業績真實性的相關內容;
8.財務要求:投標人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9.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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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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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編輯:chd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