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海東市民和縣官亭鎮官中村官亭鎮文化中心重建項目(EPC)已由民和回族土族自治縣項目工程招投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民招標辦【2024】44號(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民和縣文體旅游局,建設資金來自擬申請災后恢復重建專項資金及地方配套(資金來源),出資比例為國有資金100.0%,私有資金0.0%,外國政府及組織投資0.0%,境外私人投資0.0%,招標人為民和縣文體旅游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設計施工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1)項目地點:民和縣官亭鎮
(2)規模:重建官亭文化中心面積為4500平方木,包括文化展示中心,民俗展示中心及館內展陳,室外廣場,戲臺及配套水、暖、電等基礎設施建設。本工程為 EPC 總承包。包括本工程的設計、施工、設備采購及各階段的報建、審查、審批、核準、辦證、備案等的相關手續配合辦理、協調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評估和檢查、綜合調試、施工圖審查、預算編制、竣工圖的審核、竣工驗收、結決算、質量保修等直至交付招標人接收使用。 (1)本項目設計工作內容:本項目的設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主體建筑及園區初步設計(含概算編制)、主體建筑及園區施工圖設計(含預算編制)、后續服務(包括考慮規劃項目對本項目的影響以及相應的配合、協調工作,設計階段涉及現狀結構物的監測和檢測,協助招標人完成各項審批手續辦理等)。不包含室內裝飾、博物館陳列等的設計。 (2)具體施工工作內容:經審查合格的一期工程施工圖及工程量清單范圍所示的全部內容的施工及相關采購。建設項目內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平基土石方及支護工程、基礎工程、主體工程、附屬建筑、園區內硬化綠化亮化工程、正式用電引入、采暖供熱系統、一期圖紙范圍內的機電安裝工程等所有建設項目所含工程。(最終以行政主管部門審查通過的施工圖和清單為準) (3)材料設備采購工作內容:建設項目涉及的所有材料設備 采購、運輸、保管、設備的安裝調試、試運行及檢測等,直至綜合驗收合格交付招標人使用。
2.2 招標范圍及標段劃分
標段編號:E6301000076049413001001
標段名稱:海東市民和縣官亭鎮官中村官亭鎮文化中心重建項目(EPC)標段一
合同估算價:1712.1萬元
投標所需身份類型:施工單位;設計單位;
服務期:208.0天
招標范圍:重建官亭文化中心面積為4500平方木,包括文化展示中心,民俗展示中心及館內展陳,室外廣場,戲臺及配套水、暖、電等基礎設施建設。本工程為 EPC 總承包。包括本工程的設計、施工、設備采購及各階段的報建、審查、審批、核準、辦證、備案等的相關手續配合辦理、協調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評估和檢查、綜合調試、施工圖審查、預算編制、竣工圖的審核、竣工驗收、結決算、質量保修等直至交付招標人接收使用。 (1)本項目設計工作內容:本項目的設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主體建筑及園區初步設計(含概算編制)、主體建筑及園區施工圖設計(含預算編制)、后續服務(包括考慮規劃項目對本項目的影響以及相應的配合、協調工作,設計階段涉及現狀結構物的監測和檢測,協助招標人完成各項審批手續辦理等)。不包含室內裝飾、博物館陳列等的設計。 (2)具體施工工作內容:經審查合格的一期工程施工圖及工程量清單范圍所示的全部內容的施工及相關采購。建設項目內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平基土石方及支護工程、基礎工程、主體工程、附屬建筑、園區內硬化綠化亮化工程、正式用電引入、采暖供熱系統、一期圖紙范圍內的機電安裝工程等所有建設項目所含工程。(最終以行政主管部門審查通過的施工圖和清單為準) (3)材料設備采購工作內容:建設項目涉及的所有材料設備 采購、運輸、保管、設備的安裝調試、試運行及檢測等,直至綜合驗收合格交付招標人使用。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工程設計·行業資質·建筑·建筑乙級](含)以上并且[施工總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級](含)以上資質,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設計、施工能力。
3.2 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注冊二級建造師·建筑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冊二級建筑師](含)以上資質, 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 取得相應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包括注冊建筑師、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建造師或者注冊監理工程師等;未實施注冊執業資格的,取得高級專業技術職稱;
(二) 擔任過與擬建項目相類似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設計項目負責人、施工項目負責人或者項目總監理工程師;
(三) 熟悉工程技術和工程總承包項目管理知識以及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
(四) 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良好的職業道德,無執業信用不良行為記錄或不良行為記錄已修復。
工程總承包項目中標后,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其他項目上擔任任何職務。以設計和施工雙資質承接的工程總承包單位,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滿足相應條件的可以兼任本項目設計負責人或施工負責人;以聯合體形式承接的工程總承包單位,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由聯合體牽頭單位派員擔任,滿足相應條件的可以兼任其承接業務的設計負責人或施工負責人。
3.3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1)聯合體成員不超過 2 個。(2)聯合體各方應簽訂共同投標協議,明確聯合體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 任,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聯合體其他成員的權利義務;(3)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投標,也不得參加其他聯合體在本招標項目中投標;(4)聯合體組成后不得再發生變化;(5)聯合體各方必須指定牽頭人,授權其代表所有聯合體成員負責投標和合同實施階段的主辦、協調工作,并應當向招標人提交由所有聯合體成員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書;(6)除聯合體牽頭人外,聯合體各成員在 投標、中標與項目實施過程中,仍負有連帶的和各自的法律責任; (7)投標人中標后,未經招標人書面同意,聯合體的成員結構、相互關系及出資比例均不得變動;(8)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 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投標。
3.4該項目共1(具體標段)個標段,標段編號為:E6301000076049413001001。潛在投標人可對其中1(具體數量)個標段投標;最多允許中1(具體數量)個標段。
4、招標文件的獲取
凡有意參加本項目投標的潛在投標人,獲取方式:2024年03月19日 0:00 時至 2024年03月23日 24:00 時止下載標書。
本招標項目海東市民和縣官亭鎮官中村官亭鎮文化中心重建項目(EPC)已由民和回族土族自治縣項目工程招投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民招標辦【2024】44號(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民和縣文體旅游局,建設資金來自擬申請災后恢復重建專項資金及地方配套(資金來源),出資比例為國有資金100.0%,私有資金0.0%,外國政府及組織投資0.0%,境外私人投資0.0%,招標人為民和縣文體旅游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設計施工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1)項目地點:民和縣官亭鎮
(2)規模:重建官亭文化中心面積為4500平方木,包括文化展示中心,民俗展示中心及館內展陳,室外廣場,戲臺及配套水、暖、電等基礎設施建設。本工程為 EPC 總承包。包括本工程的設計、施工、設備采購及各階段的報建、審查、審批、核準、辦證、備案等的相關手續配合辦理、協調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評估和檢查、綜合調試、施工圖審查、預算編制、竣工圖的審核、竣工驗收、結決算、質量保修等直至交付招標人接收使用。 (1)本項目設計工作內容:本項目的設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主體建筑及園區初步設計(含概算編制)、主體建筑及園區施工圖設計(含預算編制)、后續服務(包括考慮規劃項目對本項目的影響以及相應的配合、協調工作,設計階段涉及現狀結構物的監測和檢測,協助招標人完成各項審批手續辦理等)。不包含室內裝飾、博物館陳列等的設計。 (2)具體施工工作內容:經審查合格的一期工程施工圖及工程量清單范圍所示的全部內容的施工及相關采購。建設項目內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平基土石方及支護工程、基礎工程、主體工程、附屬建筑、園區內硬化綠化亮化工程、正式用電引入、采暖供熱系統、一期圖紙范圍內的機電安裝工程等所有建設項目所含工程。(最終以行政主管部門審查通過的施工圖和清單為準) (3)材料設備采購工作內容:建設項目涉及的所有材料設備 采購、運輸、保管、設備的安裝調試、試運行及檢測等,直至綜合驗收合格交付招標人使用。
2.2 招標范圍及標段劃分
標段編號:E6301000076049413001001
標段名稱:海東市民和縣官亭鎮官中村官亭鎮文化中心重建項目(EPC)標段一
合同估算價:1712.1萬元
投標所需身份類型:施工單位;設計單位;
服務期:208.0天
招標范圍:重建官亭文化中心面積為4500平方木,包括文化展示中心,民俗展示中心及館內展陳,室外廣場,戲臺及配套水、暖、電等基礎設施建設。本工程為 EPC 總承包。包括本工程的設計、施工、設備采購及各階段的報建、審查、審批、核準、辦證、備案等的相關手續配合辦理、協調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評估和檢查、綜合調試、施工圖審查、預算編制、竣工圖的審核、竣工驗收、結決算、質量保修等直至交付招標人接收使用。 (1)本項目設計工作內容:本項目的設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主體建筑及園區初步設計(含概算編制)、主體建筑及園區施工圖設計(含預算編制)、后續服務(包括考慮規劃項目對本項目的影響以及相應的配合、協調工作,設計階段涉及現狀結構物的監測和檢測,協助招標人完成各項審批手續辦理等)。不包含室內裝飾、博物館陳列等的設計。 (2)具體施工工作內容:經審查合格的一期工程施工圖及工程量清單范圍所示的全部內容的施工及相關采購。建設項目內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平基土石方及支護工程、基礎工程、主體工程、附屬建筑、園區內硬化綠化亮化工程、正式用電引入、采暖供熱系統、一期圖紙范圍內的機電安裝工程等所有建設項目所含工程。(最終以行政主管部門審查通過的施工圖和清單為準) (3)材料設備采購工作內容:建設項目涉及的所有材料設備 采購、運輸、保管、設備的安裝調試、試運行及檢測等,直至綜合驗收合格交付招標人使用。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工程設計·行業資質·建筑·建筑乙級](含)以上并且[施工總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級](含)以上資質,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設計、施工能力。
3.2 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注冊二級建造師·建筑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冊二級建筑師](含)以上資質, 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 取得相應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包括注冊建筑師、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建造師或者注冊監理工程師等;未實施注冊執業資格的,取得高級專業技術職稱;
(二) 擔任過與擬建項目相類似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設計項目負責人、施工項目負責人或者項目總監理工程師;
(三) 熟悉工程技術和工程總承包項目管理知識以及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
(四) 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良好的職業道德,無執業信用不良行為記錄或不良行為記錄已修復。
工程總承包項目中標后,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其他項目上擔任任何職務。以設計和施工雙資質承接的工程總承包單位,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滿足相應條件的可以兼任本項目設計負責人或施工負責人;以聯合體形式承接的工程總承包單位,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由聯合體牽頭單位派員擔任,滿足相應條件的可以兼任其承接業務的設計負責人或施工負責人。
3.3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1)聯合體成員不超過 2 個。(2)聯合體各方應簽訂共同投標協議,明確聯合體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 任,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聯合體其他成員的權利義務;(3)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投標,也不得參加其他聯合體在本招標項目中投標;(4)聯合體組成后不得再發生變化;(5)聯合體各方必須指定牽頭人,授權其代表所有聯合體成員負責投標和合同實施階段的主辦、協調工作,并應當向招標人提交由所有聯合體成員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書;(6)除聯合體牽頭人外,聯合體各成員在 投標、中標與項目實施過程中,仍負有連帶的和各自的法律責任; (7)投標人中標后,未經招標人書面同意,聯合體的成員結構、相互關系及出資比例均不得變動;(8)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 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投標。
3.4該項目共1(具體標段)個標段,標段編號為:E6301000076049413001001。潛在投標人可對其中1(具體數量)個標段投標;最多允許中1(具體數量)個標段。
4、招標文件的獲取
凡有意參加本項目投標的潛在投標人,獲取方式:2024年03月19日 0:00 時至 2024年03月23日 24:00 時止下載標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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