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各標段的資格要求 | 標段名稱(標段號) | 簡要技術指標 | 對投標企業要求 |
設計一標段(SJ1) | 設計一標段負責煙臺市2024年普通國省道預防養護工程全線路線、路基、路面、橋涵、路線交叉、交通工程、環境保護與綠化和其他工程等的施工圖設計、設計文件審查及預算文件的編制、施工技術規范、配合招標和施工期后續服務等。 | 資質資格要求 |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和有效的營業執照;
2.具備公路行業(公路)專業設計甲級資質。 |
業績要求 | 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完成1個國省道公路新建、改建、大中修工程勘察設計。 |
財務要求 | 無 |
信譽要求 | 1.投標人未處于被省級及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取消招標項目所在地的投標資格且處于有效期內;
2.投標人未被責令停業,暫扣或吊銷執照,或吊銷資質證書的;
3.投標人未存在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4.投標人未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p:// /)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5.投標人在“信用中國”網站(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主要負責人在近三年內無行賄犯罪記錄;
7.投標人未具有法律法規或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其他情形。 |
人員要求 | 1.項目負責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關專業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完成1個國省道公路新建、改建、大中修工程勘察設計。 2.路面設計分項負責人(1人):具備公路工程系列高級及以上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完成1個國省道公路新建、改建、大中修工程勘察設計。 3.造價分項負責人(1人):具備公路工程系列中級及以上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同時具有交通運輸部公路工程一級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完成1個國省道公路新建、改建、大中修工程勘察設計。 4.交通工程設計分項負責人(1人):具備公路工程系列中級及以上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完成1個國省道公路新建、改建、大中修工程勘察設計。 5.設計代表(1人):由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或其他分項負責人擔任。 |
主要機械設備(含試驗檢測)要求 | 無 |
分包要求 | 嚴禁轉包及違規分包 |
聯合體要求 | 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
其他要求 | 無 |
3.2 | 每個申請人最多可對1個標段投標,且允許中1個標段。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評為最高信用等級的申請人,最多可對1個標段投標,且允許中1個標段。 |
3.3 | |
3.4 |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
3.5 | 投標文件中已列明但開標前未記錄在“全國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或“全國水運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或“山東省交通建設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中的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職責范圍內的從業單位、業績和主要工程技術人員,在招標評審時不予認定。非交通運輸行業職責范圍內的從業單位、業績和主要工程技術人員,應確保可在省級行業主管部門監管平臺或國家相應平臺中查詢,并在投標時提交相關截圖及網址等信息。根據交通運輸部、省交通運輸廳信用信息管理的有關規定,投標人應于投標截止時間之前將從業單位和主要工程技術人員信息及時錄入到山東省交通建設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進行合同履約管理和信用評價工作。 |
3.6 | 本項目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以及評標專家將對投標人提供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或投標文件中人員、業績等資料進行核査,并面向社會進行公示。在評標期間發現投標人提供了虛假材料,其投標將被否決;在簽訂合同前發現作為中標候選人的投標人提供了虛假材料,招標人有權取消其中標資格。招標人將對投標人上述弄虛作假行為上報省級和國家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作為不良記錄納入交通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