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煤炭經營公司 銷售集團 焦煤(天津)有限公司蒙古煤進口業務集裝箱租賃服務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招標人擬與蒙古國上游供應商(“蒙方”)就向蒙方進口和采購煤炭產品(“蒙古煤進口業務”)事宜簽訂《煤炭供應及采購長期合作協議》(以下稱“《煤炭購銷合同》”;為免疑義,《煤炭供應及采購長期合作協議》為暫定的《煤炭購銷合同》的協議名稱,協議名稱仍有可能根據招標人與蒙方的協商調整,該等調整不影響本合同的實質內容)。為招標人履行《煤炭購銷合同》下義務之目的,招標人采購蒙古煤進口業務集裝箱租賃服務,就蒙古煤進口業務所需的集裝箱租賃服務提供專項服務(以下稱“集裝箱租賃服務”)。
本次蒙古煤進口業務集裝箱租賃服務公開招標項目主要是為國能焦煤(天津)有限公司 (包括國能銷售集團有限公司、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煤炭經營分公司、神華煤炭運銷有限公司、國電燃料有限公司)從上游蒙古國煤炭供應商(以下簡稱蒙方)進口蒙古煤提供集裝箱租賃服務。集裝箱租賃服務項目主要基于招標人與蒙方簽訂的煤炭煤炭購銷合同,合同期限預計為2年,年合同量300萬噸(預估值),交貨方式為口岸交貨,即蒙方供應商將煤炭運送到中國境內甘其毛都采購人指定堆場的所有運輸,采購人負責集裝箱租賃及相關費用。
本項目共分為一個標段:
2.1.2 招標范圍包括:
集裝箱服務:投標人負責根據招標人履行蒙古煤進口業務需要或者按照招標方要求出租和提供足夠數量的符合裝運要求的集裝箱(集裝箱箱型為35噸敞口集裝箱或其他招標人指定要求的箱型)及其他必要的集裝箱配套設施(包括但不限于篷布和架桿等)(合稱為“租賃物”)。關于租賃物如有其他要求,招標人以單方發送函件載明的租賃物要求信息為準。前述集裝箱租賃服務為滿足蒙古煤進口業務需要涉及或招標人不時指定的關于提供集裝箱的租賃和租賃期(即服務期限)內使用所有的配套服務,包括不限于租賃物工作計劃方案制定、租賃物數量測算、實施出租、集裝箱報關、調度、集裝箱空(重)箱調配、調度及其維修、保養、保管、回收、場地租賃、裝卸、動態監管、數據統計等其他集裝箱全部相關事項,投標人自行承擔相關費用。
集裝箱運行區域為蒙古國南戈壁省---中國甘其毛都口岸馳恒監管區或其他招標人指定區域。
2.1.3 服務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
2.1.4 服務地點:蒙古國、中國甘其毛都口岸等其他招標人指定的與其進口蒙古煤業務相關的地點。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2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集裝箱租賃合同業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2-26 15: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3-0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