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能源供應鏈中心項目工程監理
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智慧能源供應鏈中心項目工程監理已由清遠市清城區行政審批局以廣東省企業投資項目備案證(2302-441802-04-01-352923)批準建設,項目建設單位為,建設資金為自籌資金,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建設 項目建設建筑物5座,總建筑面積2577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積2372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積2056平方米。主要內容包括:
(一)建設立體倉庫兩棟,建筑面積分別為1620平方米與2520平方米;(二)建設平置倉庫一棟,建筑面積4092平方米;(三)建設檢測中心一棟,建筑面積為9000平方米,另有與倉庫連接連廊建筑面積288平方米;(四)建設生產業務用房一棟,建筑面積825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積620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積2056平方米。
本項目估算投資總額為26592萬元。
具體建設規模以施工圖紙為準。
2.3項目招標范圍: 智慧能源供應鏈中心項目工程監理:本項目全部工程的前期工作、施工至保修階段的監理工作,包括勘察、設計階段、施工準備階段(包含但不限于三通一平、護坡擋墻的實施)、施工階段、工程竣工階段(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竣工驗收及工程資料移交城建檔案和發包人內部檔案、整改、工程移交及實物移交、工程結算、竣工備案等)、工程質量保修階段的全過程監理工作。協助委托人做好開工前準備和籌劃工作;負責安全、質量、技術文件審核、進度(月報、周報)、投資控制及合同管理(包括投資月報、審核工程量、審核工程預算和結算、工程款支付審核、簽證變更及其造價審核及變更臺帳的管理);組織協調、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程創優,協調招標人和工程建設各方的工作關系;組織各類驗收、審核竣工資料(包括且不限于竣工驗收及竣工驗收資料移交城建檔案、整改、工程移交及實物移交、竣工備案等)。屬本工程的實施范圍內以及項目相關室內外配套工程施工(監理人具有相應的監理資質)的工作內容,均應包含在監理范圍之內。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工程量、設計范圍、工程規模調整或設計變更在監理人監理資質范圍內的,均屬監理人監理范圍。
2.4項目類別:工程類
2.5計劃監理服務期限:625日歷天(計劃開始監理日期:2024年4月15日,計劃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實際工期按照委托人在開始監理通知中載明的開始監理日期、竣工日期為準)
2.6標的物清單:
序號 | 建設單位 | 標段號 | 標段名稱 | 發包預算價(萬元) | 最高限價(萬元) | 投標保證金(萬元) |
1 | 1 | 智慧能源供應鏈中心項目工程監理 | 345.72 | 345.72 | 1 |
注:(1)標段劃分:本次招標分為1個標段。
(2)標書費:本項目不收取標書費。
3. 投標人資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