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項目地點:防城港市
建設規模:工程規劃建設 2 臺 CAP1000 核電機組和 4 臺 CAP1400 核電機組,一次規劃,分期建設;首期工程計劃建設 2 臺 CAP1000 核電機組。
2.2 招標范圍
序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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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服務期 |
服務地 點 |
信息服務 費 (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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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白龍核 電 1 、2 號機 組工程消防 專業機構采 購 |
采購第三方專業機構開 展廣西白龍核電 1 、2 號機組消防工程設計、 施工和驗收全過程評 審。 具體詳見第五章技術規 格書。 |
詳見技術規 格書 |
防城港 |
1000 |
注:招標范圍應說明服務名稱、類別、數量等(具體以招標文件第二卷為準) 。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要求
1、投標人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資格;
2、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3、投標人經營狀況良好(具有良好的資信和信用,沒有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4、投標人近 36 個月內(含, 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騙取中標、嚴重違約及
因自身的責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投標人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環境管理體系、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通過第
三方認證審核,并獲得認證證書;
6、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在同一標段投標;
7、投標人沒有處于公司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
期內;未被列入供應商涉案“黑名單 ”;
8、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2 專用資格要求
1、投標人應具備承擔國家發展改革委委托投資咨詢評估任務的咨詢機構(入選專業含 核電),或者是具備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發的工程設計核工業行業反應堆工程設計(含核電
站反應堆工程)專業甲級資質;
2、投標人具有近 5 年內(自 2018 年 6 月 1 日起,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承擔同類型
的工程業績;
3、近 18 個月內不存在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發售方式
本項目實行在線售賣招標文件,不接受現場購買。
4.2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
2024 年 1 月 17 日至 2024 年 1 月 22 日 23 時 59 分(北京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