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工業第一勘察設計院
吉林石化公司煉油化工轉型升級項目35萬噸/年苯酚丙酮裝置樁基工程
勞務分包采購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化學工業第一勘察設計院 吉林石化公司煉油化工轉型升級項目35萬噸/年苯酚丙酮裝置樁基工程, 建設資金已落實,項目所需勞務分包已具備招標條件(招標編號:2023(24)-S-11-F02)。
2. 項目概況與招標內容
2.1 項目概況與招標內容
(1).標段(包)編號:2023(24)-S-11-F02/01
標段(包)名稱:十三化建-化勘設計院-吉林石化公司煉油化工轉型升級項目35萬噸每年苯酚丙酮裝置樁基工程-勞務分包
招標內容及范圍:預應力管樁(PHC AB 500(125));預應力管樁(PHC AB 400(95));方樁(500*500);施工前需用長螺旋進行引孔,引孔后回填、土方攤平等為完成本工程所承擔的勞務分包工作,另外配備施工所需電工、文明、普工等滿足正常施工的相關人員。
2.2 計劃工期: 暫定50天
2.3 建設
2.5 其他:
無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需為中國化學工程第十三建設工程 合格分包商,在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并能合法運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力。 (2)在招標中擾亂市場、不遵守招標規則或中標后棄標的,取消后面的投標資格。 (3)投標人必須提供法定代表人對投標人代表的授權書(投標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及投標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
3.2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與本項目其他投標人的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
(2)與本項目其他投標人存在直接控股關系。
(3)與本項目其他投標人存在管理關系。
(4)近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存在以下嚴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項目所在地省級以上行業主管部門依法暫停、取消投標或禁止參加招標活動的。
②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執照、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吊銷資質證書狀態。
③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情形的。
④根據公司投標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參與招標活動且處于有效期內的。
3.3 本次項目是否接收聯合體: 接受 不接受
聯合體各方按照其分工協議,應當滿足本條第3.1款規定的相應條件和要求;聯合體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條第3.2款規定的情形;聯合體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義單獨提交投標文件,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參與本項目招標活動。否則,相關投標文件均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