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鄭州高新區核心板塊中部智慧港建設項目(1#廠房、2#廠房、9#廠房、10#廠房、11#廠房、12#廠房、13#廠房、14#廠房、15#廠房、16#廠房、17#樓、一期地下室及地下車庫)已由相關部門批準實施,項目業主為鄭州中部智慧港智能產業發展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企業自籌及區財政資金,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鄭州中部智慧港智能產業發展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智能化工程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鄭州高新區核心板塊中部智慧港建設項目(1#廠房、2#廠房、9#廠房、10#廠房、11#廠房、12#廠房、13#廠房、14#廠房、15#廠房、16#廠房、17#樓、一期地下室及地下車庫)智能化工程施工。
2.2 建設地點:鄭州高新區創新大道以東,綠梅街南。
2.3 建設規模:鄭州高新區核心板塊中部智慧港建設項目用地面積99549.288㎡,一期擬建總建筑面積為124150.39㎡,其中地上建筑面積為110482.43㎡,地下建筑面積為13667.96㎡。
2.4 招標范圍:本項目1#廠房、2#廠房、9#廠房、10#廠房、17#樓、地下室、機房、室外智能化工程施工,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紙范圍內的全部內容。
2.5 質量要求:合格,工程質量符合國家現行規范和標準,達到合格工程,確保取得屬地行業內市級優質工程獎,爭創省級及以上行業內優質工程獎。
2.6計劃工期: 120 日歷天。
2.7 標段劃分:本次招標共一個標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企業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及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持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擬派項目經理資格要求: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機電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在投標單位注冊),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須提供與本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及本單位為其繳納的社會保險(或養老保險)證明,且未擔任其他在建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須出具書面承諾,加蓋單位公章)。
3.3企業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以來具有智能化工程施工業績至少1項【業績證明資料需提供合同(關鍵頁)掃描件】。
3.4財務要求:投標人財務狀況良好,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或第三方審計機構出具的財務審計報告。(新成立企業按成立年度計算,成立時間不足一年的可提供銀行資信證明)
3.5信譽要求:
3.5.1投標人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最近三年內(自2020年1月1日以來)投標人未發生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重大工程質量等問題,未存在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擬派項目經理無行賄犯罪記錄;(投標人出具加蓋單位公章的承諾函,格式自擬)
3.5.2 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的投標人,拒絕參與本項目投標活動。【查詢渠道:“信用中國”網站“信用服務”-“失信被執行人”-跳轉至“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網站查詢企業、法定代表人、擬派項目經理;投標人須提供網站查詢打印頁,打印頁需包括查詢日期,查詢日期為公告發布之后至投標截止時間前。】
3.6 其他要求:
3.6.1投標人需承諾遵守《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24號),且未被列入尚在執行期的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投標人出具加蓋單位公章的承諾函,格式自擬)
3.6.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的投標;【提供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查詢打印的相關材料并加蓋單位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東信息及股權變更信息)】
3.6.3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2023年 12 月 19 日至 2023年 12 月 25 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
4.2 招標文件售價: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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