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化學工程第十四建設 第二工程公司
連云港公用工程島項目空分和凈化工程
十四化建二公司-連云港公用工程島項目空分和凈化工程-連云港公用工程島項目空分和凈化工程建安一標段【重新招標】采購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中國化學工程第十四建設 第二工程公司 連云港公用工程島項目空分和凈化工程, 建設資金已落實,項目所需十四化建二公司-連云港公用工程島項目空分和凈化工程-連云港公用工程島項目空分和凈化工程建安一標段【重新招標】已具備招標條件(招標編號:A3GXCGFA230520001)。
2. 項目概況與招標內容
2.1 項目概況與招標內容
(1).標段(包)編號:A3GXCGFA230520001/05
標段(包)名稱:十四化建二公司-連云港公用工程島項目空分和凈化工程-連云港公用工程島項目空分和凈化工程建安工程電儀一標段-標段包05【重新招標】
招標內容及范圍:變換及熱回收121(含工藝除氧槽121A)、低溫甲醇洗122(含凈化裝置系統126)、二氧化碳解析壓縮122A、PSA制氫125電氣、儀表、電信。
2.2 計劃工期: 180天
2.3 建設
2.4 施工質量安全要求:
質量:合格,同時應遵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及承包人有關安全生產的各種規章制度,并按安全標準及規定進行施工。隨時接受承包人、業主及監理等單位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無條件的服從承包人安全施工管理。
2.5 其他:
無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資格要求
(1)必須是中國化學工程第十四建設 合格分包商 (2)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在中國境內注冊,持有合法營業執照,具備勞務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與本項目其他投標人的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
(2)與本項目其他投標人存在直接控股關系。
(3)與本項目其他投標人存在管理關系。
(4)近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存在以下嚴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項目所在地省級以上行業主管部門依法暫停、取消投標或禁止參加招標活動的。
②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執照、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吊銷資質證書狀態。
③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情形的。
④根據公司投標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參與招標活動且處于有效期內的。
3.3 本次項目是否接收聯合體: 接受 不接受
聯合體各方按照其分工協議,應當滿足本條第3.1款規定的相應條件和要求;聯合體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條第3.2款規定的情形;聯合體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義單獨提交投標文件,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參與本項目招標活動。否則,相關投標文件均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