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國能(連江)港電有限公司1、2號機組自試運行以來,主蒸汽管道上高壓旁路管道及承載平臺存在高頻振動并伴有噪音,同時現場剛性梁存在高頻振動。連接高壓旁路閥的減溫水管道支吊架,由于生根在附近高頻振動的剛性梁上,在彈簧筒連接處已發生兩次疲勞斷裂。現招標對超超臨界機組主蒸汽管道高頻振動開展研究和治理。
2主要研究內容及預期目標:
(1)管道振動測量與模態分析
現場管道振動測量與模態分析是對蒸汽管道振動進行時序測量,確定振動各點振動頻率與幅值;
根據振動頻率與幅值進行傅利葉變換,得到率頻率譜,根據頻率與幅值初步確定振源數量、振源大致位置、振動類型等。
(2)旁支管聲振數值模擬研究
研究管道結構,包括管道形狀、尺寸、圓角大小等,對于管道內旋渦的產生與脫落以其產生振動的影響;
研究管道結構,包括管道支管位置、數量、形狀、尺寸等,對管道局部固有頻率的影響;
研究管道流致聲振動與管道局部固有頻率相互耦合作用,研究不同管道結構,如旁支管、赫姆霍茲共振腔、擴張腔等,對流致聲共振的影響,總結通過改進管道內腔體結構抑制共振方法;
根據連江公司發電機組振動旁支管幾何模型,進行數值模擬,確定振動頻率,并與現場測量結構比較,確定其振動類型、振動位置等,提出改進方法,完成改進設計;
研究不同流體及不同邊界條件對管道流致聲振動/共振的影響,探索以空氣代替其它流體進行流致場振動/共振的可行性與兩者之間關系,為實驗平臺的搭建提供理論基礎。
(3)搭建旁支管聲振動實驗平臺及管道振動研究
搭建旁支管聲振動實驗平臺,驗證以空氣為介質代替其它流體在同一管道中進行實驗的可行性。
實驗研究不同管道結構,如旁支管、赫姆霍茲共振腔、擴張腔等,對流致聲共振的影響,驗證管內腔體結構對共振的抑制作用與方法。
對連江公司發電機組振動改進方法和改進結構設計進行驗證,消除旁支管道流致聲共振。
(4)根據研究結果對原有管道進行工程改造
根據研究及實驗驗證結果對連江公司發電機組高旁支管及其附屬管道、支撐結構按照相關標準要求進行改造施工及報檢,經調試運行后消除旁支管道流致聲共振。
(1)確定 (連江)港電有限公司1、2號機組主蒸汽管道振動原因,并制定詳細治理方案。
(2)完成旁支管聲振動實驗平臺搭建,并完成改造方案驗證。
(3)完成連江公司發電機組振動管道工程改造施工,減小管道振動(按照《DL/T292-2011火力發電廠汽水管道振動控制導則》,確保振動控制在40mm/s以下且該段管道達到“合格”及以上標準。
(4)申請發明專利1項,實用新型專利2項。發表科技論文2篇,其中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論文不少于1項。
項目總工期:自合同簽訂起至2025年12月結束。其中系統改造施工部分采購人將在具體開工時間前45天通知投標人,投標人需在這45天內完成改造施工相關所有準備工作,保證本項目如期開工。要求所有安裝設備及材料、工器具于機組停機前7天運達國能(連江)港電有限公司,安裝人員提前10天抵達電廠進行開工手續的辦理,質保期12個月。
2.2 主要研究內容及預期目標:
2.3 項目總工期: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8年1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已完成的的高溫高壓及以上熱力系統設計研究或汽水管道振動控制或流體流動特性研究合同業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用戶證明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履約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若投標人有相關國家級或省部級(可根據標的情況選擇級別)科技項目課題的可以提供計劃任務書代替,并附已履約完成的材料)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為本項目配備的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副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2)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高溫高壓及以上熱力系統設計研究或汽水管道振動控制或流體流動特性研究相關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工作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其他主要人員至少3人具有副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7】科研設施及裝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3-12-05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3-12-1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