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金山海上風電場一期項目風力發電機組及配套塔筒設備采購已獲批準采購,采購資金來自項目單位自有資金和自籌資金。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金山海上風電場一期項目(以下簡稱金山一期項目)場址位于上海市金山區杭州灣北部海域,場址中心離岸距離約19.5km,水深10.2至12.0米。擬安裝36臺單機容量為8.5MW的風力發電機組,總裝機規模306MW,風電場產生的電能經35kV海底電纜輸送至220kV海上升壓站,再由220kV海底電纜傳輸登陸后接入陸上集控中心,最后經220kV地埋電纜接入電網。場內集電線路均采用35kV海纜。
2.2 交通運輸及港口碼頭條件
(1)交通運輸條件
上海市的公路交通,其線路、車輛、載客量均居全國第一。目前上海已形成由鐵路、水路、公路、航空、管道等5種運輸方式組成的,具有超大規模的綜合交通運輸網絡。上海港是中國最大的樞紐港,共有47個客運站,長途班線1611條,可抵達全國14個省市的660個地方。全市已形成了由地面道路、高架道路、越江隧道和大橋以及地鐵、高架式軌道交通組成的立體型市內交通網絡。金山區隸屬于上海市,是上海西南部遠郊,位于中國長江以南、黃浦江上游南岸,東與奉賢區接壤、北與松江區、青浦區為鄰,西與浙江平湖、嘉善交界,交通便捷。
1)鐵路運輸條件
現有的滬杭鐵路和在建的滬杭甬鐵路客運專線貫穿金山區北部地區。滬杭鐵路金山區支線(上海軌道交通22號線)由上海南站站至金山區衛站,全長約56.4公里,直達約半小時。金山區交通便捷,滬杭鐵路、金山區鐵路支線和亭衛公路、新衛公路橫貫南北,320國道穿越東西。
2)公路運輸條件
上海與周邊地區的道路網絡很發達,滬寧、滬杭、沈海高速公路與周邊的江蘇、浙江相連。金山區有A4、A5、A6、A7、A8 和A30等高速公路穿境而過,形成交通網絡和區域大交通格局,成為聯結上海與浙東、浙西地區的橋頭堡和杭州灣產業帶的組成部分。金山區境內形成“兩橫三縱”高速公路網架(“兩橫”指莘奉金高速公路和亭楓高速公路,“三縱”指滬杭高速公路、同三國道和嘉金高速公路),金山區的交通條件十分便利。
(2)港口及航道條件
1)港口條件
本項目所在地位于上海市杭州灣內金山海域附近,上海市及周邊省市擁有較多的港口資源,在風電場的近岸區域有較多碼頭資源,包括企業碼頭和公用碼頭。本階段對場址臨近區域具有較好條件的港口或河口資源進行資料收集調查,可供選擇的周邊碼頭有嘉興港、舟山海洋工程綜合基地碼頭、蘆潮港小洋山沈家灣碼頭、長江口橫沙基地碼頭、沿長興島南岸重裝備企業基地、上海臨港新城裝備產業區南港公用碼頭、上海電氣臨港重裝備基地重件碼頭和上海臨港新城海洋工程裝備基地重件碼頭(中船三井重件碼頭)等。
2)航道資源
目前,進入長江沿岸及黃浦江各港區碼頭的通海航道由長江上海段主航道、輔助航道和小型船舶航道組成。主航道包括長江口深水航道、外高橋航道、寶山航道、寶山北航道、寶山南航道、東海大橋通航孔、漕涇東航道、金山航道、洋山深水港航道等。輔助航道包括臨港新城進港航道。小型船舶航道包括南支航道、外高橋沿岸航道、寶山支航道、寶山南航道南側航道和主航道北側航道。船舶可通過東西兩個口門進出上海洋山深水港區。大型集裝箱船舶經上海洋山深水港區主航道從東口門進出;小型船舶及自長江前來的支線集裝箱船舶通過東海大橋從西口門進出。船舶進出可通過金山航道及漕涇東、西航道進出金山港區和漕涇化工區港區。
2.3 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包括1個標段,招標范圍如下:
本項目招標采購規模306MW,招標內容為36臺單機容量為8.5MW的海上風力發電機組及塔筒設備和配套服務。投標人應提供全新制造、技術先進、性能穩定、安全可靠、包裝完整、適合海上運行的常溫型成套并網型風電機組(含配套塔筒)及相關服務(包括風電機組五年質保期服務及塔筒兩年質保期服務),包括但不限于:
(1)風電機組及附屬設備的設計、制造、試驗、包裝、發運至現場及交貨、現場開箱檢查、指導安裝、現場試驗、驗收、存儲、技術文件的編制和提交、國內技術培訓,風電機組調試(含整機和全部系統的調試)、試運行、質保期內的維修和保養(期間交通運維船舶由投標人自行提供)、吊裝工具、專用工具及五年質保期的消耗品、備品備件等。
(2)風電機組:內容包括整套風電機組,含機艙及塔筒內的主控柜,機組配套升壓變、高低壓開關柜、變流器,和與主控柜、發電機、變頻器、升壓變、高低壓開關柜之間的所有連接用電線、電纜(或導電軌/橋架)、光(控)纜、及相關電(光)纜輔件等,塔筒海纜孔的密封材料、塔筒內電梯及所有連接附件、塔筒之間法蘭及塔筒與基礎之間法蘭(不含基礎頂法蘭)、機艙之間及與輪轂、葉片連接螺栓等所有緊固件、35kV海纜終端及附件(不包含海纜終端制作及安裝服務)、中央監控系統、箱變監控系統、機組在線狀態監測與振動分析系統、視頻監控系統、鹽霧過濾系統、接地系統、自動消防系統等及印刷企業LOGO。
(3)塔筒:內容包括整套塔筒及其配套附件,含風機塔筒主體、法蘭、塔筒外爬梯、內部平臺、電梯配套件、運輸支架等的制造、場內預拼裝、工廠驗收、包裝、場內運輸、碼頭裝船、海上運輸、企業LOGO、風機編號噴涂、提供工廠圖紙及資料、駐廠監造、現場技術服務等。
其他要求和說明:
投標人自行編制方案并報價。整個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風機布置方案(風機布置方案應充分考慮本項目地質條件),風機及塔筒配置及費用,風機運輸方案及費用,塔筒運輸方案,風機基礎載荷優化設計及形式,保證發電量計算,運維方案及費用等,該方案單獨編制成冊,作為投標文件的一部分。
2.4 交貨批次和進度
買方有權根據項目實際進度情況調整交貨計劃及交貨地點,賣方不得據此要求調整合同價格。
交貨時間:在2024年3月31日之前完成首批風機及配套塔筒設備供貨,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完成所有風機及配套塔筒設備供貨,供貨需滿足現場施工進度要求,具體時間、批次及數量以買方提前書面通知為準。
交貨地點:機位交貨(每批次交貨地點以買方提前書面通知為準,賣方不得以此要求調整合同價格)。
交貨條件:賣方負責將貨物運抵買方指定的機位并承擔將貨物交付給買方前的所有手續、費用和風險,由買方負責從賣方的船板上將貨物卸到指定機位。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資格條件
投標人應同時滿足以下資格條件要求:
(1)資質條件: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風電機組制造商;
(2)業績要求:2018年01月0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單機容量8MW≤投標單機容量<10MW(不含)海上風電機組的累計合同業績容量不少于900MW(須提供合同證明文件);
(3)財務要求:近3年(2020、2021、2022年)無連續2年虧損,需提供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4)信譽要求:未處于限制投標的專業范圍及期限內;
(5)其他要求:投標人投標機型應具有國際權威機構或者國家授權、許可的產品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設計評估符合證明和型式認證。
3.2投標人可對本次招標的塔筒制造進行專業分包,其分包人須同時滿足以下資格條件(若投標人未分包,則投標人也須滿足以下資格條件):
(1)資質條件:
①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② 具有鋼結構制造企業一級及以上資質,或鋼結構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或具有國家相關部門頒發的壓力容器制造D級及以上資質。
(2)業績要求:2018年01月0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至少50臺套海上風力發電機組塔筒設備的制造業績(須提供合同證明文件),且具有單機8MW及以上海上風力發電機組塔筒設備的制造業績(須提供合同證明文件)。
(3)財務要求:近3年(2020、2021、2022年)無連續兩年虧損,需提供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4)信譽要求:未處于限制投標的專業范圍及期限內。
3.3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3.4 投標人不能作為其它投標人的分包人同時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為2023年11月30日09時到2023年12月08日17時
2.1 項目概況
金山海上風電場一期項目(以下簡稱金山一期項目)場址位于上海市金山區杭州灣北部海域,場址中心離岸距離約19.5km,水深10.2至12.0米。擬安裝36臺單機容量為8.5MW的風力發電機組,總裝機規模306MW,風電場產生的電能經35kV海底電纜輸送至220kV海上升壓站,再由220kV海底電纜傳輸登陸后接入陸上集控中心,最后經220kV地埋電纜接入電網。場內集電線路均采用35kV海纜。
2.2 交通運輸及港口碼頭條件
(1)交通運輸條件
上海市的公路交通,其線路、車輛、載客量均居全國第一。目前上海已形成由鐵路、水路、公路、航空、管道等5種運輸方式組成的,具有超大規模的綜合交通運輸網絡。上海港是中國最大的樞紐港,共有47個客運站,長途班線1611條,可抵達全國14個省市的660個地方。全市已形成了由地面道路、高架道路、越江隧道和大橋以及地鐵、高架式軌道交通組成的立體型市內交通網絡。金山區隸屬于上海市,是上海西南部遠郊,位于中國長江以南、黃浦江上游南岸,東與奉賢區接壤、北與松江區、青浦區為鄰,西與浙江平湖、嘉善交界,交通便捷。
1)鐵路運輸條件
現有的滬杭鐵路和在建的滬杭甬鐵路客運專線貫穿金山區北部地區。滬杭鐵路金山區支線(上海軌道交通22號線)由上海南站站至金山區衛站,全長約56.4公里,直達約半小時。金山區交通便捷,滬杭鐵路、金山區鐵路支線和亭衛公路、新衛公路橫貫南北,320國道穿越東西。
2)公路運輸條件
上海與周邊地區的道路網絡很發達,滬寧、滬杭、沈海高速公路與周邊的江蘇、浙江相連。金山區有A4、A5、A6、A7、A8 和A30等高速公路穿境而過,形成交通網絡和區域大交通格局,成為聯結上海與浙東、浙西地區的橋頭堡和杭州灣產業帶的組成部分。金山區境內形成“兩橫三縱”高速公路網架(“兩橫”指莘奉金高速公路和亭楓高速公路,“三縱”指滬杭高速公路、同三國道和嘉金高速公路),金山區的交通條件十分便利。
(2)港口及航道條件
1)港口條件
本項目所在地位于上海市杭州灣內金山海域附近,上海市及周邊省市擁有較多的港口資源,在風電場的近岸區域有較多碼頭資源,包括企業碼頭和公用碼頭。本階段對場址臨近區域具有較好條件的港口或河口資源進行資料收集調查,可供選擇的周邊碼頭有嘉興港、舟山海洋工程綜合基地碼頭、蘆潮港小洋山沈家灣碼頭、長江口橫沙基地碼頭、沿長興島南岸重裝備企業基地、上海臨港新城裝備產業區南港公用碼頭、上海電氣臨港重裝備基地重件碼頭和上海臨港新城海洋工程裝備基地重件碼頭(中船三井重件碼頭)等。
2)航道資源
目前,進入長江沿岸及黃浦江各港區碼頭的通海航道由長江上海段主航道、輔助航道和小型船舶航道組成。主航道包括長江口深水航道、外高橋航道、寶山航道、寶山北航道、寶山南航道、東海大橋通航孔、漕涇東航道、金山航道、洋山深水港航道等。輔助航道包括臨港新城進港航道。小型船舶航道包括南支航道、外高橋沿岸航道、寶山支航道、寶山南航道南側航道和主航道北側航道。船舶可通過東西兩個口門進出上海洋山深水港區。大型集裝箱船舶經上海洋山深水港區主航道從東口門進出;小型船舶及自長江前來的支線集裝箱船舶通過東海大橋從西口門進出。船舶進出可通過金山航道及漕涇東、西航道進出金山港區和漕涇化工區港區。
2.3 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包括1個標段,招標范圍如下:
本項目招標采購規模306MW,招標內容為36臺單機容量為8.5MW的海上風力發電機組及塔筒設備和配套服務。投標人應提供全新制造、技術先進、性能穩定、安全可靠、包裝完整、適合海上運行的常溫型成套并網型風電機組(含配套塔筒)及相關服務(包括風電機組五年質保期服務及塔筒兩年質保期服務),包括但不限于:
(1)風電機組及附屬設備的設計、制造、試驗、包裝、發運至現場及交貨、現場開箱檢查、指導安裝、現場試驗、驗收、存儲、技術文件的編制和提交、國內技術培訓,風電機組調試(含整機和全部系統的調試)、試運行、質保期內的維修和保養(期間交通運維船舶由投標人自行提供)、吊裝工具、專用工具及五年質保期的消耗品、備品備件等。
(2)風電機組:內容包括整套風電機組,含機艙及塔筒內的主控柜,機組配套升壓變、高低壓開關柜、變流器,和與主控柜、發電機、變頻器、升壓變、高低壓開關柜之間的所有連接用電線、電纜(或導電軌/橋架)、光(控)纜、及相關電(光)纜輔件等,塔筒海纜孔的密封材料、塔筒內電梯及所有連接附件、塔筒之間法蘭及塔筒與基礎之間法蘭(不含基礎頂法蘭)、機艙之間及與輪轂、葉片連接螺栓等所有緊固件、35kV海纜終端及附件(不包含海纜終端制作及安裝服務)、中央監控系統、箱變監控系統、機組在線狀態監測與振動分析系統、視頻監控系統、鹽霧過濾系統、接地系統、自動消防系統等及印刷企業LOGO。
(3)塔筒:內容包括整套塔筒及其配套附件,含風機塔筒主體、法蘭、塔筒外爬梯、內部平臺、電梯配套件、運輸支架等的制造、場內預拼裝、工廠驗收、包裝、場內運輸、碼頭裝船、海上運輸、企業LOGO、風機編號噴涂、提供工廠圖紙及資料、駐廠監造、現場技術服務等。
其他要求和說明:
投標人自行編制方案并報價。整個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風機布置方案(風機布置方案應充分考慮本項目地質條件),風機及塔筒配置及費用,風機運輸方案及費用,塔筒運輸方案,風機基礎載荷優化設計及形式,保證發電量計算,運維方案及費用等,該方案單獨編制成冊,作為投標文件的一部分。
2.4 交貨批次和進度
買方有權根據項目實際進度情況調整交貨計劃及交貨地點,賣方不得據此要求調整合同價格。
交貨時間:在2024年3月31日之前完成首批風機及配套塔筒設備供貨,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完成所有風機及配套塔筒設備供貨,供貨需滿足現場施工進度要求,具體時間、批次及數量以買方提前書面通知為準。
交貨地點:機位交貨(每批次交貨地點以買方提前書面通知為準,賣方不得以此要求調整合同價格)。
交貨條件:賣方負責將貨物運抵買方指定的機位并承擔將貨物交付給買方前的所有手續、費用和風險,由買方負責從賣方的船板上將貨物卸到指定機位。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資格條件
投標人應同時滿足以下資格條件要求:
(1)資質條件: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風電機組制造商;
(2)業績要求:2018年01月0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單機容量8MW≤投標單機容量<10MW(不含)海上風電機組的累計合同業績容量不少于900MW(須提供合同證明文件);
(3)財務要求:近3年(2020、2021、2022年)無連續2年虧損,需提供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4)信譽要求:未處于限制投標的專業范圍及期限內;
(5)其他要求:投標人投標機型應具有國際權威機構或者國家授權、許可的產品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設計評估符合證明和型式認證。
3.2投標人可對本次招標的塔筒制造進行專業分包,其分包人須同時滿足以下資格條件(若投標人未分包,則投標人也須滿足以下資格條件):
(1)資質條件:
①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② 具有鋼結構制造企業一級及以上資質,或鋼結構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或具有國家相關部門頒發的壓力容器制造D級及以上資質。
(2)業績要求:2018年01月0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至少50臺套海上風力發電機組塔筒設備的制造業績(須提供合同證明文件),且具有單機8MW及以上海上風力發電機組塔筒設備的制造業績(須提供合同證明文件)。
(3)財務要求:近3年(2020、2021、2022年)無連續兩年虧損,需提供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4)信譽要求:未處于限制投標的專業范圍及期限內。
3.3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3.4 投標人不能作為其它投標人的分包人同時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為2023年11月30日09時到2023年12月08日17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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