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 (呼倫貝爾)風電有限公司等四家單位風電場風電機組檢修維護外委服務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國華投資蒙東分公司裝機容量為130.55萬千瓦,共753臺風機,本次招標的主要內容為呼盟區域共19.8萬千瓦,共計132臺風力發電機組3年期檢修維護外委服務,具體如下:
①國華勝科(新巴爾虎)風電有限公司新左旗風電場位于內蒙古呼倫貝爾市新巴爾虎左旗境內,于2010年1月份并網發電,共計33臺1.5MW東汽風機;
②國華(呼倫貝爾)風電有限公司新右旗風電場位于內蒙古呼倫貝爾市新巴爾虎右旗境內,于2006年11月份并網發電,共計33臺1.5MW東汽風機;
③國華勝科(陳巴爾虎)風電有限公司陳旗風電場位于內蒙古呼倫貝爾市陳巴爾虎旗境內,于2011年12月份并網發電,共計33臺1.5MW東汽風機;
④國華(新巴爾虎右旗)新能源有限公司達來東風電場位于內蒙古呼倫貝爾市新巴爾虎右旗境內,于2012年12月份并網發電,共計33臺1.5MW東汽風機。
2.1.2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涉及呼倫貝爾區域4家風電場共計19.8萬千瓦,132臺風力發電機組3年期檢修維護外委服務。
服務方式及內容:本次服務為包工包料,投標人開展工作相關費用已包含于投標費用中,包括但不限于:①人工、差旅、勞保、車輛、燃油、預警分析、專項檢測、檢查、專項保養、風機主控軟件升級及中央監控系統升級、巡檢消缺、日常檢修、重點油污處理、重大風險管控、技術監督、定期維護、周期性更換工具工裝、培訓、技術支持等費用。②備件、消耗品(含常規備件、常規消耗品、定期維護消耗品(不含油脂))。③周期性更換需要的專項消耗品、物資由招標人提供,投標人負責進行更換。④大部件更換所需的大部件、吊裝、道路維修、征地補償、民事協調除外,投標人需派3-4名有大部件吊裝經驗人員全程監護并給予技術指導。具體服務內容清單見技術規范書中表1和表2。
2.1.3服務期限
合同簽訂后,自招標人通知進場后36個月內。
2.1.4質量要求:各分項工程需達到國家現行質量驗收規范中的合格標準,滿足招標人技術要求。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承裝(修)電力設施許可證》,要求承裝類四級及以上、承修類四級及以上,或為風力發電機組制造商。
(3)投標人不是原風機制造商(東方電氣風電股份有限公司)的,需提供原風機廠家出具的配合系統維護工作的同意函。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0年1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滿足以下條件之一:(1)具有不少于400MW風力發電機組供貨業績;(2)具有不少于2份風電機組整體運行維護檢修業績(僅提供半年、一年風機定維合同業績的為無效業績),且為已履約的合同業績。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日期、主要工作內容或技術協議等信息。履約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等,或其他能證明合同已履約完成(框架協議可提供年度履約證明,供貨業績無需提供履約證明)的材料。如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需提供4名項目負責人,每個風電場派駐一個項目負責人,不得兼任。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2020年1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風機整體運行維護檢修項目負責人業績1份(項目負責人業績可以是主機質保期內擔任項目負責人的業績),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業績的證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或任命文件(后補無效)等有蓋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體現項目名稱、項目負責人及單位名稱)。同時須提供項目負責人在投標單位近1年的社保繳費證明或勞動合同。(投標單位委托派遣公司繳納社保的需提供的社保繳費記錄,自證無效)。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投標人須至少提供16名同時持有低壓電工作業證和高處作業證(高處安裝、維護、拆除)雙證人員,并且在證件作業范圍和有效期內操作。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3-12-01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3-12-0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