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包頭達茂旗火電靈活性改造消納新能源項目可研及勘察設計服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北方聯合電力有限責任公司包頭第二熱電廠(以下簡稱“包頭第二熱電廠”)。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按照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關于印發2022年火電靈活性改造消納新能源評估結果的通知》(內能電力字〔2022〕1302號),北方聯合電力有限責任公司通過火電機組靈活性改造已獲取配置的新能源開發項目,委托包頭第二熱電廠在包頭市達爾罕茂明安聯合旗規劃建設400MW風電項目,項目建設地位于達爾罕蘇木(查干布拉格及查干烏蘇),場區總占地面積約82.44km2。地理中心坐標為東經110°37′51.42″E,北緯42°2′56.54″N。場區地貌為荒漠草地,風向和風能以西南偏南到西北風為主,風速集中在6.4m/s-11.1m/s,風能資源良好,適合項目建設。場址直線距離包頭市區約168km,距達茂旗中心約42km,距離西南向烏拉特中旗約183km,距離東邊四子王旗約105km,白云鄂博礦區約63km,距離西側X092縣道約10km,交通便利。
2.2規模:風電容量400MW。
2.3招標范圍:投標人負責包頭達茂旗靈活性改造配置400MW風電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含測風塔)、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竣工圖編制等全過程的可研及勘察設計工作,滿足國家和電力行業可研及勘察設計有關標準和內容深度要求,并委托符合資質的第三方完成評審工作且出具評審報告。設計工作需滿足招標人工程報批、施工準備、施工、調試與竣工驗收、審計等的全面要求。
本次工作范圍包括包頭達茂旗風電基地項目風電場區、匯集線路、升壓站、系統接入方式、土地測繪、地質詳勘(必要時進行試樁)、初步設計階段、施工圖設計階段、設計評審、竣工圖、設計總結等并網前期所有勘察設計相關工作(包括工程配套設施的設計,如廠房、道路、消防設施等),出具合格的設計圖紙、專題報告、技術規范等。設計界限為風電場區至升壓站出口。
具體范圍詳見招標文件技術規范。
2.4服務期:合同簽訂后至項目竣工驗收止。
2.5 服務地點: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達茂旗。
2.6招標風險告知:
本項目為逐步分階段投資建設,如本項目未通過華能集團或北方公司投資決策,則合同終止,可行性研究階段費用按合同約定執行,因合同終止給投標人造成的其它損失由投標人自行承擔,招標人不予補償。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投標人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勘察綜合資質甲級(改革后工程勘察綜合資質),和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改革后工程設計綜合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甲級資質。
3.2.2業績要求:投標人須具有近年(合同簽訂時間為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2份單項合同容量在300MW及以上陸上風電項目的勘察設計(或EPC總承包)合同業績,附合同關鍵頁影印件(含合同首頁、項目名稱、合同范圍、容量、簽訂時間及簽字蓋章頁等關鍵頁),無法體現上述關鍵信息的視為無效業績。
3.2.3 本項目擬任設計總負責人(設總)須具有近年(合同簽訂時間為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1項300MW及以上風電項目擔任設計總負責人(設總)的業績(需提供合同業績證明材料或任命證明文件)。
3.2.4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3年11月16日09時00分起至2023年11月23日17時00分止。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按照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關于印發2022年火電靈活性改造消納新能源評估結果的通知》(內能電力字〔2022〕1302號),北方聯合電力有限責任公司通過火電機組靈活性改造已獲取配置的新能源開發項目,委托包頭第二熱電廠在包頭市達爾罕茂明安聯合旗規劃建設400MW風電項目,項目建設地位于達爾罕蘇木(查干布拉格及查干烏蘇),場區總占地面積約82.44km2。地理中心坐標為東經110°37′51.42″E,北緯42°2′56.54″N。場區地貌為荒漠草地,風向和風能以西南偏南到西北風為主,風速集中在6.4m/s-11.1m/s,風能資源良好,適合項目建設。場址直線距離包頭市區約168km,距達茂旗中心約42km,距離西南向烏拉特中旗約183km,距離東邊四子王旗約105km,白云鄂博礦區約63km,距離西側X092縣道約10km,交通便利。
2.2規模:風電容量400MW。
2.3招標范圍:投標人負責包頭達茂旗靈活性改造配置400MW風電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含測風塔)、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竣工圖編制等全過程的可研及勘察設計工作,滿足國家和電力行業可研及勘察設計有關標準和內容深度要求,并委托符合資質的第三方完成評審工作且出具評審報告。設計工作需滿足招標人工程報批、施工準備、施工、調試與竣工驗收、審計等的全面要求。
本次工作范圍包括包頭達茂旗風電基地項目風電場區、匯集線路、升壓站、系統接入方式、土地測繪、地質詳勘(必要時進行試樁)、初步設計階段、施工圖設計階段、設計評審、竣工圖、設計總結等并網前期所有勘察設計相關工作(包括工程配套設施的設計,如廠房、道路、消防設施等),出具合格的設計圖紙、專題報告、技術規范等。設計界限為風電場區至升壓站出口。
具體范圍詳見招標文件技術規范。
2.4服務期:合同簽訂后至項目竣工驗收止。
2.5 服務地點: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達茂旗。
2.6招標風險告知:
本項目為逐步分階段投資建設,如本項目未通過華能集團或北方公司投資決策,則合同終止,可行性研究階段費用按合同約定執行,因合同終止給投標人造成的其它損失由投標人自行承擔,招標人不予補償。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投標人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勘察綜合資質甲級(改革后工程勘察綜合資質),和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改革后工程設計綜合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甲級資質。
3.2.2業績要求:投標人須具有近年(合同簽訂時間為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2份單項合同容量在300MW及以上陸上風電項目的勘察設計(或EPC總承包)合同業績,附合同關鍵頁影印件(含合同首頁、項目名稱、合同范圍、容量、簽訂時間及簽字蓋章頁等關鍵頁),無法體現上述關鍵信息的視為無效業績。
3.2.3 本項目擬任設計總負責人(設總)須具有近年(合同簽訂時間為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1項300MW及以上風電項目擔任設計總負責人(設總)的業績(需提供合同業績證明材料或任命證明文件)。
3.2.4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3年11月16日09時00分起至2023年11月23日17時00分止。
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未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m.yzpb.com.cn)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以公告詳細內容為準!
詳情請咨詢
聯系人:馬友
手 機:18701298819 (微信同號)
咨詢電話:010-51957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