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國華投資山東國華時代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國華渤中B2場址海上風電項目海洋生物資源修復服務公開招標,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國華投資山東國華時代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國華渤中B2場址海上風電項目位于山東省東營市北部海域,規劃裝機容量為500MW,場址面積70.6km2,擬布置59臺8.5MW風力發電機組。風電場場區水深17m~19m,場址中心離岸距離19km左右,擬配套建設一座220kV海上升壓站和陸上變電站。風電機組發出電能通過35kV海底電纜接入海上升壓站,升壓后通過2回220kV海底電纜接入陸上集控中心。
2.1.2招標范圍:
根據國家及山東省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要求,依據國華渤中B2場址海上風電項目海洋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及相關批復文件,開展國華渤中B2場址海上風電項目海洋生物資源修復服務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工作內容:
(1)海洋生物資源修復及全過程監管服務;
(2)修復資源監測、效果評價及相關評審。
進度要求:依據相關監管部門批復的海洋生物資源修復方案完成以上服務內容。
2.1.3服務周期: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通過海洋生物資源修復驗收且合同結算完成止。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省級以上計量行政部門頒發的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檢測能力范圍包含海洋環境、海洋生態或其他相關海洋生物生態類別。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8年10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海洋生物資源修復或海洋生物資源調查或海洋環境調查檢測及評估項目合同業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海洋生物資源修復或海洋生物資源調查或海洋環境調查檢測及評估項目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必須是投標單位正式在編職工,并具有高級工程師或以上職稱。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用戶證明等蓋有用戶公章的證明材料(以上材料須能體現項目名稱、項目負責人及單位名稱);須提供擬派項目負責人6個月社保證明及職稱證明材料。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3-11-16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3-11-21 16:00:00。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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