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能源集團金山熱電廠2×100萬千瓦煤電聯營擴建項目廠內氣力輸灰系統設備采購
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3-11-3-170)
項目所在地區: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
1. 招標條件
本內蒙古能源集團 金山熱電廠2×100萬千瓦煤電聯營擴建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現對廠內氣力輸灰系統設備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
2.2規模:2×1000MW高效超超臨界空冷燃煤發電機組
2.3建設工期:本工程2023年3月開工,計劃2025年8月#5機組投產,2025年10月#6機組投產。
2.4標段劃分:廠內氣力輸灰系統設備
2.5本次招標采購設備的名稱、數量、技術規格:2臺機組的廠內氣力輸灰系統設備。
2.6交貨地點:內蒙古能源集團金山熱電廠2×100萬千瓦煤電聯營擴建項目安裝現場,廠內車板交貨。
2.7交貨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8個月內到貨,其中基礎臺板、地腳螺栓等預埋件自合同簽訂后1個月內到貨。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內蒙古能源集團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業績要求
投標人自2015年1月1日以來,應具有國內單機容量1000MW及以上火力發電機組氣力輸灰設備不少于7份供貨合同業績,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3.2.2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3.2.3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