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蒙東公司2023-2024年石灰石框架協議采購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3-11-3-129)
項目所在地區:內蒙古自治區伊敏電廠、滿洲里熱電廠、滿洲里達賚湖熱電 、海拉爾熱電廠。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蒙東公司2023-2024年石灰石框架協議采購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自籌, 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本項目采用統招分簽。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內蒙古自治區伊敏電廠、滿洲里熱電廠、滿洲里達賚湖熱電 、海拉爾熱電廠。
2.2 規 模:詳見技術規范。
2.3 標段劃分: 共分為四個標段:
第一標包:伊敏電廠脫硫用石灰石,暫估采購量50000噸;
第二標包:滿洲里熱電廠脫硫用石灰石,暫估采購量20000噸;
第三標包:滿洲里達賚湖熱電 脫硫用石灰石,暫估采購量7000噸;
第四標包:海拉爾熱電廠脫硫用石灰石,暫估采購量8800噸。
2.4 交貨地點:內蒙古自治區伊敏電廠、滿洲里熱電廠、滿洲里達賚湖熱電 、海拉爾熱電廠。
2.5 交 貨 期:框架協議期內,投標人接到招標人供貨通知7日內,供貨到指定地點。
框架執行期為1年,框架協議執行期間單價保持固定不變;現提報采購數量為預估量,數量僅供投標人參考,不作為簽訂合同的依據。
2.6 招標范圍:
華能蒙東公司燃煤機組脫硫用石灰石采購,暫估采購總量共計85800?噸。其中伊敏電廠脫硫用石灰石,暫估采購量50000噸;滿洲里熱電廠脫硫用石灰石,暫估采購量20000噸;滿洲里達賚湖熱電 脫硫用石灰石,暫估采購量7000噸;海拉爾熱電廠脫硫用石灰石,暫估采購量8800噸。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質要求:投標人為生產廠家時需提供安全生產許可證、采礦許可證。
3.2.2業績要求:投標人近年內具備不少于300萬元石灰石的銷售業績,需提供相關業績合同的掃描件。
3.2.3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3.2.4本項目接受經銷商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