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寶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露天煤礦大型露天煤礦。露天煤礦位于內蒙古呼倫貝爾市陳巴爾虎旗寶日希勒鎮,距呼倫貝爾市政治、經濟、文化中心的海拉爾15公里。露天煤礦界臨301國道和海拉黑省級公路,距海拉爾機場26公里,核定生產能力3500萬噸/年。
設備在露天煤礦采場作業使用,采用四班三倒作業方式,自卸卡車用于土方或煤炭的運輸作業,灑水車用于現場的灑水降塵。作業現場煤塵大,春季風沙大,風向為東南風,風力最大8級,最大風速17m/s。
該地區年平均溫度-2.6℃,最高氣溫達40℃以上,最低氣溫為-50℃,海拔最高度724m,最低601m,冬季時間長且寒冷,相對濕度 0~60%,平均積雪天數149天,最長積雪178天,最大積雪深度23cm,屬大陸性亞寒帶氣候。
露天煤礦現場道路為礦山等級路,支線和臨時道路多為碎石、混和泥土、表面凹凸不平、多塵或泥濘的非等級道路。
本項目主要為35臺礦用設備(設備類型:27臺TR100型自卸卡車、2臺SRT95C型自卸卡車和6臺灑水車)維修保養業務,合同期內該項目所含設備的計劃產量(即運輸量)為3000萬m³。
設備具體情況如下:
(1)27臺TR100型自卸卡車、2臺SRT95C自卸卡車,采用四班三倒作業方式,年均運行4500小時,用于土方或煤炭運輸;
(2)6臺灑水車(截至2023年末),主要用于露天煤礦現場及工業廠區的灑水降塵;6臺灑水車的維修保養費用統一折算到29臺自卸卡車的維修保養單價中(立米單價),不再另行以其它方式結算發生的費用。(2024年~2026年,灑水車具體數量可能存在因新購置或報廢設備出現變動,當灑水車增減數量在±2臺范圍內時,不再另行以其它方式結算發生的費用,招標方與投標方自行承擔風險;當灑水車增加數量大于2臺時,多出數量的灑水車(從第九臺灑水車算起,且為新購置的灑水車)維修所需配件由招標方提供,投標方負責故障的維修,且不再另行以其它方式結算發生的費用)。
合同期限:36個月或合同期內計劃產量完成之日,二者以先到為準(以甲乙雙方確認的時間為準)。
項目地點:內蒙古呼倫貝爾市寶日希勒鎮國能寶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設備維修中心
特別告知:
(1)本招標文件中所明示的設備運行小時和設備產量為估算所得,不作為投標方中標并訂立合同履行過程中最終結算的必須小時數和運輸量,投標方中標價即視為已含本風險。
(2)合同履行期間,招標方生產計劃的變化、調整受商品煤市場需求或自身有關決策的影響而必然發生,由此可能導致合同暫列總價款的不能完全實現,投標方已經充分考慮并自愿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風險。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業績要求滿足下列條件之一即可:
(1)2018年1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91噸級及以上級別自卸卡車維修保養的合同業績2份,合同期限不少于12個月(含),且單份合同所含設備數量不少于10臺。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至少一張對應的發票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
(2)2018年1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91噸級及以上級別自卸卡車整機大修的合同業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至少一張對應的發票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
說明:以上內容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發票須體現發票代碼、發票號碼、開票日期、開具金額(不含稅)或校驗碼,發票開具時間須早于本項目公告發布時間,提供的發票與國家稅務總局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驗結果不符,該發票不予認可;用戶證明須由合同甲方或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證明材料。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91噸級及以上級別自卸卡車維修保養或整機大修項目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項目名稱、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投標人擬任安全環保員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類資格證書(注冊安全工程師或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或安全培訓合格證等)。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3-11-09 10: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3-11-1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