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2.1.1項目概況:
國華(哈密)新能源有限公司景峽南風電場位于新疆哈密市景峽風區,距離哈密市區200公里,選用海裝2.0MW雙饋型風電機組300臺,裝機容量為600MW;
國華(哈密)新能源有限公司景峽西風電一場位于新疆哈密市景峽風區,距離哈密市區160公里,選用金風1.5MW直驅型風電機組134臺,裝機容量為201MW;
國華(哈密)新能源有限公司景峽北風電場位于新疆哈密市景峽風區,距離哈密市區240公里,選用金風1.5MW直驅型風電機組133臺,裝機容量為199.5MW;
國華(哈密)新能源有限公司三塘湖分公司望洋臺風電場位于新疆哈密地區三塘湖風區,距離哈密市區240公里,選用金風2.5MW直驅型風電機組80臺,裝機容量為200MW。
本項目為風機高空逃生裝置采購,當工作人員在風機、塔筒內高空作業中遇到危險時逃生使用,所購設備除滿足該技術文件要求外,還應滿足現場使用和環境保存要求。
2.1.2招標范圍:
投標人應負責 (哈密)新能源有限公司景峽南風電場300臺海裝2.0MW雙饋型風電機組、景峽西風電一場134臺金風1.5MW直驅型風電機組、景峽北風電場133臺金風1.5MW直驅型風電機組、國華(哈密)新能源有限公司三塘湖分公司望洋臺風電場80臺金風2.5MW直驅型風電機組高空逃生裝置的供貨,以及提供相應技術資料、售后服務等。本次包括供貨和將原風機上舊高空逃生裝置拆除,交回風電場庫房,將供貨新產品在每個風機指定位置分別安放,并補充固定逃生裝置鋼絲繩繩卡數量(1個增加至3個)。
2.1.3交貨期:
投標人應根據買方的需要于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完成交貨和更換。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0年10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風機高空逃生裝置銷售合同(不含耗材類供貨合同)業績2份,單項合同金額不小于30萬元。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其他要求:允許代理商和制造商投標,代理商投標的,須具有制造商在有效期內的授權,同一個制造商授權的同一品牌代理商不得同時參與投標,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時參與投標;投標人須提供風機高空逃生裝置售后服務和十五年質保服務承諾書(蓋公章)。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本項目接受代理商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3-11-09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3-11-1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