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鋁業燃煤自備電廠可再生能源替代達茂旗1200MW新能源項目風力發電機組及附屬設備采購二標段,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 包頭鋁業燃煤自備電廠可再生能源替代達茂旗1200MW新能源項目風力發電機組及附屬設備采購二標段
2.2項目類型:設備采購
2.3項目概況:本工程新能源總裝機容量為1200MW,其中包括風電1000MW,光伏200MW。本工程配套建設兩座220kV升壓站。本項目位于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達茂旗境內,場址在東經109°25′31.394180″~109°32′26.333324″,北緯41°58′56.573761″~42°08′00.218796″之間。場址地勢南高北低,海拔在1250m~1450m之間,東南方向距達茂旗直線距離約85km。
2.4項目地點:施工現場
2.5招標范圍:
招標編號 |
項目名稱 |
單機容量 |
招標容量 |
交貨日期 |
其他 |
1 |
包頭鋁業燃煤自備電廠可再生能源替代工程I標段 |
7.15MW
|
500MW |
合同簽訂后120天開始交貨 |
葉輪直徑≥190米、塔高≥115米 |
(1)投標人應按合同要求完成風電機組及附屬設備的設計、制造、試驗、包裝、運輸至現場及車板交貨、現場開箱驗貨、指導安裝、現場試驗、驗收、技術文件的編制和提交、運行人員的培訓及質保期內的維修和保養,負責風電機組調試和指導試運行工作。
(2)供貨范圍主要包括:風電機組及附屬設備、專用工具、備品備件、易耗品、其他設備、技術服務等。
(3)質量要求:符合國家質量標準及招標文件要求。
交貨數量、交貨時間、交貨地點、交貨方式以具體使用單位要求采購訂單為準。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合格投標人及其投標產品須滿足如下通用資格要求:
3.1.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企業法人或其它組織。
3.1.2在與規范相同或和較規范更嚴格的條件下,該產品的投運數量或供貨數量及其成功運行時間滿足招標人的要求。
3.1.3取得國際權威機構或者國家授權、許可的產品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產品有效試驗、鑒定報告,且報告結論數據滿足本次招標的要求。
3.1.4投標人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或破產狀態,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投標人需對此進行承諾。
3.1.5近三年內,在供貨合同履行、售后服務及產品運行過程中,未出現中標后不履約、履約過程中嚴重違反合同規定,投標人需對此進行承諾。
3.1.6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1.7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的招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投標。
3.2 專用資質業績要求。
3.2.1 業績要求:提供(2020年至今已簽訂國內合同為準)5.XMW以上臺數不少于300臺,其中6.XMW以上至少20臺風機通過240小時試運行業績,需提供相關證明(合同封面、簽字頁、簽訂日期頁等,以及通過240小時試運行證明等內容)。
3.2.2設計與型式認證:投標時提供投標機型設計認證,供第一臺投標機型前應提供中國電力科學院、中國船級社、北京鑒衡認證中心等第三方權威檢測機構出具的型式認證。投標時出具型式認證具體時間承諾函。
3.2.3涉網性能:并網前投標機型必須滿足國家能源局《風電機組并網檢測管理暫行辦法》(國能新能【2010】433號)要求(檢測內容包括風電機組電能質量、有功功率/無功功率調節能力、低電壓穿越能力、電網適應性(高頻率/電壓適應性和抗干擾能力)、電氣模型驗證等),并取得國家風電技術與檢測研究中心(中國電力科學研究院)等第三方權威檢測機構出具的高、低電壓穿越能力認證證書和并網檢測報告,投標人需對此進行承諾。
3.2.4體系認證:主機制造商應具有有效的GB/T 19001或ISO 9001質量體系認證證書和GB/T 24001或ISO 14001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3.3 其他資格要求:
投標人需滿足各標段單機容量、總容量要求。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2023-11-03 09:00至2023-11-13 17:00(北京時間)。
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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