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西安熱工研究院 生產項目
智慧燃料控制系統相關硬件設備框架協議招標
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3-10-3-305)
項目所在地區:全國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西安熱工研究院 生產項目智慧燃料控制系統相關硬件設備框架協議招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全國范圍內各區域公司集控中心及新能源電站
2.2 規 模: /
2.3 標段劃分: 華能西安熱工研究院 生產項目智慧燃料控制系統相關硬件設備框架協議招標
2.4 交貨地點: 各項目現場
2.5 交 貨 期: 每筆訂單之日起20天內交貨
2.6 招標范圍: 包含激光掃描儀約50臺、編碼器約20臺、雷達料位計約10臺、超聲傳感器約40臺以及其它附件等,詳見招標文件。
本次招標為框架協議采購,框架協議有效期為合同簽訂之日起12個月。約定期限內的采購數量為預估量,而非承諾,單價為固定不變價格,以該期間實際訂單需求數量為準。有效期內當框架協議實際執行量達到預估采購數量后,采購人有權提前終止或繼續執行本協議。采購人不承諾實際采購數量達到預估數量,投標人須充分考慮風險,招標人不承擔任何責任。投標人承諾了解實際采購數量可能存在此類變化并同意接受,且框架協議有效期內單價不調整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①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②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③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④未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⑥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1)資質等級要求:無
(2)業績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來,投標人至少具有1項激光掃描儀或1項編碼器或1項雷達料位計等設備銷售合同,業績證明須附合同掃描件,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3)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如國家強制性行業要求、資格條件等):無
(4)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5)本項目接收代理商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