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江西 2024-2025年新能源項目造價咨詢服務框架協議采購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3-10-1-224)
項目所在地區:江西省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江西 2024-2025年新能源項目造價咨詢服務框架協議采購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華能江西 管理各項目單位開發建設的各類型新能源項目2024-2025兩年造價咨詢服務。包括協助全過程工程造價咨詢服務、輔助技經專業管理提升服務等。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華能江西 2024-2025年新能源項目造價咨詢服務框架協議采購。計劃開發容量約為1200MW,其中分布式光伏項目開發容量約500MWp,集中式光伏目開發容量500MWp,陸上風電項目開發容量約200MW。
本次招標為華能江西公司新能源項目造價咨詢服務框架協議招標,每一個具體的新能源項目待取得相關機構和華能集團公司建設批復后執行本次招標結果,按“統招分簽”的原則,由具體項目單位與中標人簽訂造價咨詢項目合同,委托項目及委托數量、容量以項目單位實際需求為準,按實結算。本次招標為框架協議招標,招標人不保證所有項目在服務期內實施,也不保證所有項目均簽訂合同。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投標人需提供5名一級注冊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安裝、土建)。一級造價師應與投標人有正式勞動關系,提供近6個月及以上的社保繳納證明。
3.2.2 投標人2020年1月1日以來至少獨立承擔過3個50MW以上且累計項目容量200MW及以上新能源項目造價咨詢服務業績,并提供相關業績復印件。
3.2.3 投標人擬派的
3.2.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