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東鄉縣十四五第二批50MW光伏電站項目已在東鄉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局備案(備案號:2305-622926-04-01-150787)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甘肅東鄉族自治縣達合同暉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自籌及銀行貸款,資金來源已落實,招標人為甘肅東鄉族自治縣達合同暉新能源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EPC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建設地點:甘肅省臨夏回族自治州東鄉族自治縣董嶺鄉。
2.2 項目建設規模:本項目規劃裝機容量為50MW(交流側容量),直流側組件安裝容量約為60MWp,同期配置10% 2小時儲能,即配置儲能容量為5MW/10MWh。擬采用35kV電壓等級接入場區附近已有的一期330kV升壓站。
2.3 項目工期:101天,計劃開始日期:2023年10月10日。
2.4 招標范圍:本次招標包含項目光伏場區、330kV升壓站工程(本項目所需的,下同)、送出工程對側改造、配套儲能工程的EPC總承包;工程招標設計階段、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階段的補充詳細勘察、設計、審查(含電力行業主管部門審查);工程施工準備與工程施工;設備、材料的采購、運輸和管理(光伏組件、儲能設備設備由招標人組織采購并簽訂合同);設備安裝及調試;工程土建施工;電力工程質量監督;升壓站全部手續辦理及試運行;發電場試運行;所有專項驗收、啟動驗收;水保和環保專項設計及規費繳納(方案、初設、施工圖設計)、施工、監測、專項驗收;永久用地及臨時用地的征租地及補償(其中租地費用為首年費用)、手續辦理;工程建設項目有關設計批件和土地復墾方案編制、報批、驗收工作;竣工驗收和移交的相關工作;建設期工程保險,以及質保期內的服務、配合審計等全部工作。
2.5 本招標項目標段/標包劃分:共分一個標段
2.6 其他補充:
中標人數量:1名。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的資質、業績、項目主要負責人滿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員、業績、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EPC總承包能力。
3.1.1 資質要求:投標人必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獨立法人資格;具有完備的質量保證體系,并通過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投標人應具有工程設計綜合甲級或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
3.1.2 財務要求:提供近三年經會計師事務所認定的財務會計報表。財務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投標人的成立時間少于規定年份的,應提供成立以來的財務狀況表。
3.1.3 業績要求:投標人在2018年8月至2023年7月內具有完成或在建3個及以上光伏發電項目工程總承包業績。業績證明資料包括對應的中標通知書、合同協議書、委托人出具的工程接收證書(或工程竣工驗收證書)等。要求能體現合同簽訂時間、簽約主體、服務范圍及合同總金額等內容。
3.1.4 信譽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權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網頁截圖,以及由項目所在地或投標人住所地人民檢察院或裁判文書網(https://wenshu.court.gov.cn/)出具的近三年內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經理均無行賄犯罪行為的查詢記錄證明原件。
3.1.5 項目主要負責人資格要求: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1)有效的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和有效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2)具有至少2個類似項目業績;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績的證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體現工程名稱、項目經理、竣工/投運時間及單位名稱)。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22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時間,下同)獲取招標文件。線下不予受理。 4.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2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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