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1)項目地點:西海鎮
(2)規模:場地硬化3455m2、場地鋪裝125m2、門衛及監控用房、給水管網325米、排水管網1010米、化糞池1座、供暖管網358米、630KVA箱式變壓器1臺以及照明等基礎配套設施。
2.2招標范圍及標段劃分
標段名稱:海北州海晏縣西海鎮保障性公共租賃住房室外配套設施建設項目(EPC)標段一
合同估算價:389.64萬元
投標所需身份類型:施工單位;設計單位;
服務期:460.0天
招標范圍:場地硬化3455m2、場地鋪裝125m2、門衛及監控用房、給水管網325米、排水管網1010米、化糞池1座、供暖管網358米、630KVA箱式變壓器1臺以及照明等基礎配套設施。
(說明:依據《青海省政府投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試點工作方案》(青建工[2018]443號):招標文件應當明確招標范圍和招標控制價,細化建設規模(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地上建筑面積、地下建筑面積、層高、戶型及戶數、停車位數量或比例等;市政工程包括道路寬度、河道寬度、污水處理能力等)、建設標準(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屋面、地面、墻體備種主要裝飾面材的材質種類、規格和品牌檔次,機電系統包含的類別、機電設備材料的主要參數、指標和品牌檔次以及室外工程、園林綠化的標準范圍;市政工程包括各種結構層、面層的構造方式、材質、厚度等)以及是否采取裝配式建造方式、BIM技術等招標需求事項。)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級](含)以上并且[行業資質·建筑·建筑丙級](含)以上資質,投標人近3年至少具有1項類似業績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設計、施工能力。
(說明:依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辦法的通知》(建市規〔2019〕12號):第十條工程總承包單位應當同時具有與工程規模相適應的工程設計資質和施工資質,或者由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組成聯合體。工程總承包單位應當具有相應的項目管理體系和項目管理能力、財務和風險承擔能力,以及與發包工程相類似的設計、施工或者工程總承包業績。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組成聯合體的,應當根據項目的特點和復雜程度,合理確定牽頭單位,并在聯合體協議中明確聯合體成員單位的責任和權利。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建設單位簽訂工程總承包合同,就工程總承包項目承擔連帶責任。)
3.2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注冊二級建造師·建筑工程](含)以上資質,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項目經理應在《青海省工程建設監管和信用管理平臺》記錄有效。依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辦法的通知》(建市規〔2019〕12號)第二十條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取得相應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包括注冊建筑師、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建造師或者注冊監理工程師等;未實施注冊執業資格的,取得高級專業技術職稱;
(二)擔任過與擬建項目相類似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設計項目負責人、施工項目負責人或者項目總監理工程師;
(三)熟悉工程技術和工程總承包項目管理知識以及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
(四)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良好的職業道德。
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項目負責人。
3.3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1)聯合體協議約定牽頭人,牽頭人為施工單位;(2)一個聯合體只能由兩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組成;(3)聯合體各成員單位共同簽訂聯合體協議,明確牽頭人及其他成員單位各自的權利和義務以及應當承擔的責任,同時載明聯合體各成員單位的具體工作分工以及各自分工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者參加其它聯合體在同一標段中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4)聯合體各方應分別滿足資格審查條件中的要求,聯合體應滿足招標文件中的資質、人員、業績、設備等資格要求;(5)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3.4該項目共1(具體標段)個標段,潛在投標人可對其中1(具體數量)個標段投標;最多允許中1(具體數量)個標段。
4、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方式:2023年08月23日0:00時至2023年08月27日24:00時止獲取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