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 江西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恒湖風力發電項目監理服務項目公開招標, 招標人為 江西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項目單位為: 江西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資金來源為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2.1.1項目概況: 江西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恒湖風力發電項目場址位于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區恒湖墾殖場范圍內,風場位于南昌市城區東北面35km。江西恒湖風力發電項目工程規劃裝機容量150MW,本期擬安裝30臺單機5MW風電機組。
2.1.2招標范圍:本項目實行“大監理、小業主”原則,監理工作按照三控制(質量、進度、造價)、三管理(安全、合同、信息)、一協調(有關單位間的工作關系)進行。根據項目法人要求,監理單位依照本合同所規定的條款及條文,承擔 江西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恒湖風力發電項目建設全過程(風力發電機組及箱變、35kv集電線路、220kv升壓站、建筑及場區道路、220kv送出線路工程)的施工監理服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服務內容:依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對建設監理的有關規定,及 制度規范要求,在所監理項目實施過程中協助采購人進行項目合同簽訂、開工準備,以總體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到竣工圖編制的全部設計內容進行監理并參與工程全過程的設計優化工作。按照施工時間節點對施工造價、進度、質量、安全管理進行監理,參與工程全過程建筑、安裝工程的施工、調試、性能考核、專項驗收、投產驗收等監理;組織設計交底和圖紙會審;參加主輔設備、主要材料到貨驗收工作等;同時按照《電力建設工程監理規范》(DL/T5434)和《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T50319)應負責由監理完成的相關工作。
2.1.3監理服務期限:合同簽訂之日起20個月。
2.2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監理企業綜合資質;或電力工程專業甲級及以上監理資質。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7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50MW及以上風電場項目監理的合同業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總監理工程師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總監理工程師的有效監理工程師(電力專業)資格注冊證書。
(2)總監理工程師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風電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總監理工程師業績的證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或任命書等有蓋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體現工程名稱、總監理工程師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專職監理工程師的有效注冊安全工程師專業資格證書。
【7】試驗檢測儀器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資質業績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2-11-26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2-12-01 16:30:00。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每標段(包)人民幣第1標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