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南航集團進出口貿易 (以下簡稱“招標代理機構”)受中國南方航空河南航空 (以下簡稱“招標人”)的委托,現對南航河南公司2023-2025年度地面服務車輛保障業務外委項目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1、招標項目簡介
1.1 招標項目 1.2 招標編號:CZ2022011057。 1.3 項目類別:服務類。 1.4 資金來源:企業自籌資金; 1.5 招標內容、數量、限價或預算: 序號 招標內容 采購數量 總價限價 ( 備注 1 為招標人的旅客及地面服務員工等人員,提供鄭州市新鄭機場南航辦公區、機場控制區、航空港區指定地點、候機樓及其他滿足臨時性需要前往鄭州市轄區或其他周邊指定地點等往返接送保障工作。 按實際發生數量 635.1 根據中國南方航空河南航空 需求,擬向具有道路運輸經營業務資格的單位委托承包地面服務車輛運行管理及相關人員(持A1駕照駕駛員)管理業務。車輛運行管理以及駕駛人員管理,包含但不限于車輛投入(含加裝車輛監控設備,具體詳見用戶需求6.1)以及車輛運行所需的維修費、燃油費、電費、過路費、保險費、清潔費(含日常清潔和深度清潔)、防疫相關費用及車輛年審等相關費用。 注:1、以上均為含稅價(9%增值稅)。因國家稅務政策變化導致增值稅率發生變化時,按新的增值稅率執行,協議價=協議簽訂時的不含稅價*(1+新稅率)。協議簽訂時的不含稅價=(協議約定的含稅價、價外費用)/(1+協議簽訂時適用的稅率)。 2、本項目采用固定金額采購模式。投標人必須對全部內容進行報價,如有缺漏或超過最高限價(單價或總價)的報價,將導致投標無效。最高總價限價金額,是用戶單位根據2022年實際使用量和2023年核準的預算金額核算所得,最終結算應以具體簽署的合同約定為準。 1.6 服務地點及服務期限: 序號 服務內容 服務地點 服務時間 1 為招標人的旅客及地面服務員工等人員,提供鄭州市新鄭機場南航辦公區、機場控制區、航空港區指定地點、候機樓及其他滿足臨時性需要前往鄭州市轄區或其他周邊指定地點等往返接送保障工作。 河南省鄭州市 3年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具體起始時間以雙方簽署合同內容為準。 1.8 本項目只接受在 或招標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網站下載本招標文件的投標人投標。 參加本項目投標的投標人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標人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備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注意:須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掃描件加蓋公章。) 2.2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個人,以及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實體,應當主動回避,不得參加本項目同一標段(已劃分標段的)或本項目投標。 2.3 投標人在參加本次采購活動前2年內(2020年1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投標人在經營活動中無“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黑名單)信息”(注意:須提供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此項完整內容截圖或報告)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注意:須提供信用中國網站中此項完整內容截圖或報告)。(注意:僅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信息或信用中國網站為準進行形式審查并作為認定依據,其他網站或文件不作為認定依據;境外企業、港澳臺地區企業及國內事業單位無需提供;在投標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單的,符合本條資格要求(以上證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4 被列入南航集團“限制交易供應商名單”且仍在限制期內的法人或其他組織不得參與本次投標。 2.5 被列入南航集團“禁止交易企業名單”的企業,不得參與本次投標。 2.6 遞交文件的供應商之間在本項目過程中 2.7 投標人需提供一份自2020年1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的客車租賃業績或從事客運人員輸出管理服務的業績;(注: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提供業績合同關鍵頁和任一結算發票。) 2.8 投標人應持有合法有效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證件。(注意:提供合法有效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經營范圍為客運運輸。) 未通過上述資格要求審查的投標人不具備投標資格,評標委員會有權認定其不具備投標參與資格;招標人保留審查投標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資料原件的權利,任何時候發現投標人提交的相關文件、證明材料或承諾系偽造、變造或捏造的,將取消其中標資格并列入南航集團限制交易供應商名單——視為其已主動放棄自本次投標之日起3年內參加南航集團任何采購方式下任何項目的采購活動。2、投標人資格要求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