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 (蘇州工業園區)發電有限責任公司2021-2022年度脫硝用液氨采購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 (蘇州工業園區)發電有限責任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 (蘇州工業園區)發電有限責任公司2021-2022年度脫硝用液氨采購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江蘇太倉 (蘇州工業園區)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2.2 規模: (蘇州工業園區)發電有限責任公司一期亞臨界燃煤機組(2×300MW)和二期超臨界燃煤機組(2×600MW)
2.3 標段劃分:本標的根據用量劃分為兩個段,比例為6:4,即第一段為預估用量的60%(2100噸),第二段為預估用量的40%(1400噸)
2.4 本次招標采購材料的名稱、數量、技術規格:脫硝用液氨 第一段為預估用量60%(2100噸),第二段為預估用量40%(1400噸),詳見技術規范書
2.5 交貨地點:江蘇太倉 (蘇州工業園區)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2.6 交貨期:預計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投標人須提供自2018年1月1日以來,至少1個電廠液氨供應業績,所提供的合同累計的總供貨量不得低于2000噸,且供應商須提供制造商與其簽訂的年度2000噸及以上液氨的保供協議。(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合同復印件至少需提供首頁、簽字蓋章頁及能證明與招標人要求的業績相符的供貨范圍等信息的頁面)
3.2.2投標人為生產商的須提供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及含氨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影印件,投標人為代理商的須提供有效期內含氨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影印件。
3.2.3投標人的液氨運輸車輛需具備《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或相關資質證明文件(無危化品運輸資質的,可以委托具有危化品運輸資質的單位運輸,但必須提供相關委托協議復印件)。
3.2.4本項目接受代理商投標,投標人為代理商的,請提供所投材料制造廠商(進口材料要求獲得制造商或國內總代理)出具的對本項目的唯一授權。
3.2.5根據電廠生產需要,本標的根據用量劃分為兩個段,比例為6:4,即第一段為預估用量的60%(2100噸),第二段為預估用量的40%(1400噸),每個段單價報價相同、投標品牌相同,不得有偏差,否則作為廢標,但只允許中一個段。通過資格審查和符合性審查的報價最低者為第一中標候選人(中第一段),通過資格審查和符合性審查的報價次低者為第二中標候選人(中第二段);通過資格審查和符合性審查的價格第三名為第三中標候選人。
3.2.4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3.2.5 本項目接受代理商投標。
投標人為代理商的,請提供所投材料制造廠商(進口材料要求獲得制造商或國內總代理)出具的對本項目的授權。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1年1月29日9:00起至2021年2月8日17:00止。
招標文件費: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1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