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海峽出租車新能源(純電動)車輛更新購置項目 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福州市鼓樓區鼓屏路192號山海大廈南樓11層福建方興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FXZB-2020075
項目
預算金額:1250.0000000 萬元(人民幣)
最高限價(如有):1250.0000000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金額
合同包 | 品目號 | 采購標的 | 預估數量 | 單價最高限價 | 合同包預算 | 投標保證金 |
1 | 1-1 | 海峽出租車新能源車輛更新購置 | 100輛 | 12.5萬元 | 1250萬元 | 12.5萬元 |
備注:
(1)投標人須按合同包投標,對同一合同包內所有內容投標時必須完整,評標與授標以合同包為單位并按合同包順序進行。
(2)本項目不允許中標人以任何名義和理由進行轉包,如有發現,采購人有權單方中止或解除合同,且中標人必須賠由此給采購人帶來的一切損失。中標人在合同期內未經采購人同意不得擅自中止履行或解除合同,違反合同的將沒收全部未支付的貨款并承擔由此給采購人造成的損失。
(3)本項目為固定單價合同,上牌費及車輛裝潢(車上裝潢含:布套按福州市出租車標準配備、行車記錄儀(前后雙向),固定在后視鏡上,≥64G SD卡、四門電動車窗、五門(四個側門及后檔)貼膜、全車3D全包腳墊、隨車1KG滅火器、車輛內飾包括座椅、頂蓬、地板、四門不可采用絨布或吸水材質。
(4)投標人所投貨物(服務)必須是通過合法渠道獲得,且符合招標文件要求.
(5)供應商應以包括貨物所涉及的有關項目的所有費用進行報價,包括:貨物制造、稅金、運輸、保修、上牌費用等。
(6)要求中標人所提供的貨物必須為全新的、原裝的、最新標準的、高質量的、功能符合所用要求的設備,產品質量符合但不限于償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國家標準以及設計要求、標準和節能技術規格及要求。
(7)采購數量以招標人時間通知為準,數量不超過100輛。
(8)投標人所提供車輛燃料類型為新能源純電動出租車。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約定的合同義務履行完畢。
本項目(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詳見招標文件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強制性產品一致證書、工信部截圖(新能源推廣應用目錄)、特約服務站證明、車輛合格證、國家檢驗中心出具的強制檢驗報告及電池檢驗報告。
三、 (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六、其他補充事宜
13、福建方興 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