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工程概況
本次招標修復項目包含理縣總廠畢棚溝二電站(以下簡稱畢二)閘首護坦 尾端底部漩空及左岸堡坎修復;梭羅溝一級電站(以下簡稱梭一)閘首庫區右 岸堡坎恢復;梭一棄渣場及進廠橋左側堡坎修復;梭羅溝二級電站(以下簡稱 梭二)升壓站臨河圍墻修復;梭二升壓站牛心溝上游側擋墻修復;梭二牛心溝 河道引水明管堡坎護岸修復;梭二廠房、升壓站加裝防洪擋水板。各施工地均 位于理縣境內梭羅河流域。畢棚溝二級電站畢棚溝溝口下游 4km 處,閘址至廠房相距 3.2 km,中間有三級瀝青公路相連,閘址采用底格欄柵壩型式,距理縣約 21km,距成都約 215km;梭羅溝一級電站裝機容量 2*5MW,位于樸頭鄉畢棚 溝口上游 300m 處。閘址采用重力式擋水壩型式距廠區約 6km,距離成都約230km;棄渣場位于廠房上游約 3km;梭羅溝二級電站裝機容量 3*8MW,位于梭羅溝與牛心溝匯合處,閘址分為梭羅溝閘首和牛心溝閘首,分別位于梭羅溝二 級廠房梭羅溝上游約 7km 和牛心溝內約 3km,距離成都約 240km。成都至理縣樸頭鎮全程高速公路,樸頭至工程項目地公路為三級以上。施工地點位于河道中, 機具入場便道承包人需自行解決。梭羅河流域多年氣候規律,11 月下旬逐步進入枯水期,氣溫開始下降至 0℃上下,來年 2 月底氣溫逐步回升,4 月初流域來水逐步增加,將對混凝土施工造成影響。由于 2020 年 6 月 11 日、6 月 21 日、7 月 16 晚至 17 日凌晨,理縣畢棚溝、梭羅溝流域三次降大到暴雨,造成理縣總廠畢二站、梭一站及梭二站堡坎擋墻 不同程度毀損:畢二閘首護坦尾端底部掏空,左岸堡坎損壞約 24 米;梭一棄渣場堡坎損壞 102 米及進廠橋左側堡坎 17.5 米;梭一閘首庫區右岸堡坎 21 米; 梭二升壓站牛心溝上游側擋墻 72 米;梭二牛心溝河道引水明管堡坎底部掏空45 米。為確保泄水建筑物運行安全,需對各站損壞擋墻堡坎進行修復。
2.2 招標范圍
本招標項目的招標范圍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2.2.1 根據現場待修復工程情況編制施工修復方案;
2.2.2 梭一閘首庫區右岸堡坎基礎開挖、混凝土澆筑、漿砌石堡坎恢復; 2.2.3 梭一棄渣場及進廠橋左側堡坎基礎開挖、混凝土澆筑、漿砌石堡坎恢復;
2.2.4 畢二閘首護坦尾端底部漩空及左岸堡坎基礎開挖、混凝土澆筑、漿砌石堡坎恢復、掏空部分碎石混凝土澆筑;
2.2.5 梭二升壓站臨河圍墻擋墻加高:安裝錨筋、澆筑混凝土;
2.2.6 梭二升壓站牛心溝上游側擋墻基礎開挖、澆筑碎石混凝土;
2.2.7 梭二牛心溝河道引水明管堡坎護岸修復:基礎開挖清理、混凝土填充;
2.2.8 梭二廠房、升壓站加裝合金型材防洪擋水板,恢復廠區電動平移門;
2.3 工期要求
本次招標主要工程量
2.3.1 梭一閘首庫區右岸堡坎恢復;
2.3.2 梭一棄渣場及進廠橋左側堡坎修復;
2.3.3 畢二閘首護坦尾端底部漩空及左岸堡坎修復;
2.3.4 梭二升壓站臨河圍墻修復;
2.3.5 梭二升壓站牛心溝上游側擋墻修復;
2.3.6 梭二牛心溝河道引水明管堡坎護岸修復;
2.3.7 梭二廠房、升壓站加裝防洪擋水板,恢復廠區電動平移門; 本合同工程主要節點工期見下表:
序號 |
工期節點 |
計劃完工日期 |
1 |
項目開工 |
2020 年 12 月 20 日 |
2 |
完成現場生產全部施工 |
2021 年 3 月 30 日 |
3 |
提交項目竣工資料 |
2021 年 4 月 15 日 |
計劃工期:計劃開工時間 2020 年 12 月 20 日,2021 年 3 月 30 日前完成現場生產全部施工。(合同簽訂 7 日內完成項目施工方案報電廠審核對開工及工期接點進行修正確定。)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法人資格:投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部門注冊、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3.2 資質條件
3.2.1 投標人應具備 水利水電總承包工程三級 資質。
3.2.2 投標人應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3 施工業績:投標人近 3 年具有與本招標項目類似項目的施工業績(必須提供業主/用戶證明,并附業主/用戶聯系方式,否則不予采納)。
3.4 財務狀況
3.4.1 投標人近 3 年財務能力穩定、可靠,流動資金能滿足本招標項目施工需要。
3.4.2 投標人應提交最近 3 個會計年度經合法中介機構審計的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損益表)、財務報表附注、審計報告,并按要求填寫《投標單位主要財務指標表》(格式見第八章投標函及其附錄)。
3.5 施工設備
3.5.1 投標人應能保證及時提供本招標項目所需的施工設備,其數量和品種應能滿足本招標項目主要的施工作業要求。
3.5.2 若中標,擬投入本招標項目的主要施工設備清單中的關鍵設備和數量應及時到場,并保證完好。
3.6 項目經理
3.6.1 必須與投標人簽定正式勞動合同 3 年以上(必須提供勞動合同和社保機構蓋章的社保證明,否則不予采納)。
3.6.2 持有注冊建造師證書和安全生產 B 證。
3.6.3 應有 10 年以上施工經歷,近 5 年內負責過相同或類似的工程施工(要求提供業主/用戶證明,并附業主/用戶聯系方式,否則不予采納),擔任過 3 年以上的項目經理。
3.7 主要人員:主要管理和技術人員應具備相應資格,并至少有 1 個以上相同或類似工程的施工經驗。
3.8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9 其他
3.9.1 投標人應無行賄犯罪記錄。
3.9.2 投標人應無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記錄,無不良訴訟記錄, 無在招標投標活動中受到違規處罰的記錄。
3.9.3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或單位;
(2) 為本標段(項目)前期準備提供設計或咨詢服務的;
(3) 為本標段(項目)的監理人;
(4) 為本標段(項目)的代建人;
(5) 與本標段(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
(7) 與本標段(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參股的;
(8) 與本標段(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職或工作的;
(9) 與本招標項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供應商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10) 被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
(11) 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的;
(12) 在最近三年內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工程質量問題的。
(13) 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14) 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16)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17) 在近三年內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擬委任的項目經理有行賄犯罪行為的;
(18)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
2020 年 11 月 2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4 日。
4.2 招標文件價格
招標文件自愿購買,一經售出,費用概不退還。
4.3 招標文件發售方式
在線發售,不接受來人現場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