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 東莞燃機熱電有限責任公司2021年消防保衛服務項目已由項目審批單位批準,招標人為 東莞熱電有限責任有限公司,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項目名稱: 東莞燃機熱電有限責任公司2021年消防保衛服務。
項目簡介:本次招標項目為 東莞燃機熱電有限責任公司2021年消防保衛服務,消防保衛服務人數18人。
招標范圍:負責門衛管理、人員和物資的進出管理、廠區秩序維護、治安防范、重要場所守護,人員、設備的安全保衛,閉路電視監控系統值班;微型消防站及站內消防車輛、滅火裝備和防護裝備、監控中心、建筑消防設施的操作與維護、參與動火監護及?;费b卸監護工作;廠區道路交通秩序、停車區域管理及與安全有關的日常工作和各項臨時性任務,負責協助甲方和公安機關處理發生在本廠的突發事件,開展反恐維穩等工作,維護廠區范圍內的正常生產治安秩序及人身、財產安全。
項目服務期:11個月,自2021年2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具有公安機關頒發的保安服務許可證(證書處在有效期內),必須提供相關資質證書掃描件。
3.2.2投標人從2017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具有2個及以上、單個合同金額不少于200萬元的消防保衛服務業績(所提供的單個或多個合同范圍必須涵蓋消防或保衛服務等工作內容或類似工作內容),需提供業績合同掃描件。
3.3 不得使用通過受讓或者租借等方式獲取資格、資質證書等以他人名義投標。不接受使用偽造、變造的許可證件,提供虛假的財務狀況或者業績,提供虛假的項目負責人或者主要技術人員簡歷、勞動關系證明,提供虛假的信用狀況等其他弄虛作假的行為。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0年11月20日9:00起至2020年11月26日17:00止。
招標文件費: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