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瀾滄江烏弄龍、里底水電站工程安全驗收評價服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 瀾滄江水電股份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
規模:總裝機141萬千瓦。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001) 瀾滄江烏弄龍、里底水電站工程安全驗收評價服務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投標人應滿足《關于可再生能源發電建設項目安全與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格認定的通知》(水電規安辦〔2016〕115號)要求。
3.2.2近5年(自2016年1月1日起)內至少承擔過(完成或正在執行)2項及以上電力工程安全驗收評價服務業績,并提供合同文件等證明材料。
3.2.3擬任項目負責人具有高級及以上職稱,具有安全評價師二級及以上資格,近5年(自2016年1月1日起)內至少擔任過(完成)1個電力工程安全驗收評價項目的負責人,并提供職稱證書、安全評價師資格證書、擔任安全驗收評價負責人的相關證明材料。
3.3 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0年11月17日09:00起至2020年11月23日17:00止。
招標文件費:800元/標段,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