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盛東如東海上風電場2021年運維船租賃服務外委項目采購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 江蘇清潔能源分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盛東如東海上風電場(如東H3#)位于江蘇省管區東側的牛角沙海域,風電場總裝機容量400MW,共安裝80臺單機容量5.0MW的風電機組,分兩期開發建設。一期項目位于北部場區,中心離岸距離41km,海床面高程為-3.1~-23.5m,部分區域海底地形起伏明顯。風電場形狀呈矩形,東西方向長約為14.2km,南北方向平均寬約為3.4km,規劃面積48km²。北部場區規劃總裝機容量300MW,共安裝60臺單機容量5.0MW的風電機組。二期項目位于南部場區,中心離岸距離35km,海床面高程為-15.3~-20.0m,海底較平坦。風電場形狀呈三角形,東西方向長約為9km,南北方向平均寬約為3.6km,規劃面積16km²。南部場區規劃總裝機容量100MW,擬安裝20臺單機容量5.0MW的風電機組。設有一座海上升壓站,升壓站上部為全鋼結構,下部為鋼管樁導管架式基礎結構。
規模:400MW
范圍:招標項目劃分為 1 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盛東如東海上風電場2021年運維船租賃服務外委項目招標。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3 年以來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或其有關信息已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中刪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5)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
6)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的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1)投標人擬投入項目的運維船的海上船舶檢驗證書簿,船體的營運海區須包含A1或A1+A2,提供證明文件。
(2)投標人擬投運的運維船須配備的船長、輪機長及水手,須提供擬派遣船長、輪機長及水手的船員適任證書。
(3)投標人須提供自2015年1月1日以來不少于1個的近海海域工程項目運營業績,并提供業績合同復印件,合同以簽訂時間為準。(合同復印件需至少提供簽字蓋章頁及能證明合同范圍等信息的頁面,合同時間以簽訂時間為準)。
(4)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0年11月11日17:00起至2020年11月17日17:00止。
招標文件費: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800 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