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 扎賚諾爾煤業有限責任公司礦用變頻軟化水處理電控系統的應用采購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 扎賚諾爾煤業有限責任公司。本項目因一次招標投標家數不足法定最低數量要求,導致招標失敗,現對礦用變頻軟化水處理電控系統的應用采購進行二次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規模:年產1790萬噸
2.2 標段劃分:1個標段
2.3 本次招標采購設備的名稱、數量、技術規格:礦用變頻軟化水處理電控系統的應用采購4套,具體詳見招標文件技術規范書。
2.4 交貨地點:內蒙古自治區滿洲里市扎煤公司物資公司五十五號倉庫。
2.5 交貨期:合同簽訂后60天。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質等級要求:無。
3.2.2 資格能力要求:
3.2.2.1投標人須提供產品防爆合格證和礦用產品安全標志證書。
3.2.2.2投標人具有至少1份同類相似產品的供貨業績(合同簽訂時間在2017年1月1日至今),須提供相關業績合同掃描件及相關證明材。
3.2.3 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如國家強制性行業要求、資格條件等)
3.2.4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3.2.5 本項目接受代理商投標。
投標人為代理商的,須出具生產廠家(進口設備提供生產廠家或國內總代理)唯一授權文件,生產廠家和代理商同時參加投標的只接受生產廠家。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0年11月9日9:00起至2020年11月15日17:00止。
招標文件費: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