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和平風電場、新海風電場2021年度升壓站建筑物、生活設施及站區綠化維護招標人為 伊春熱電有限公司,招標項目資金來源為 企業自籌,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和平風電場、新海風電場2021年度升壓站建筑物、生活設施及站區綠化維護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和平風電場、新海風電場2021年度升壓站建筑物、生活設施及站區綠化維護。
2.2建設地點:大慶市大同區和平牧場 和平風電場、新海風電場。
2.3招標范圍:
1.風場建筑物(包括:內外墻、門窗、屋頂、地面)維護,包括建筑物房頂清雪。
2.風場生活設施(包括:室內外照明系統、室內外給排水系統、消防水系統、地熱系統、排污系統、食堂設施設備、洗浴設施、電子大屏幕、空調)維護。
3.升壓站站內場區綠化工程。
4.以上維修、維護范圍內的消缺及搶修工作。
2.4工期:自2021年3月16日-2022年3月15日。
2.5質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資金來源:自籌。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條款
投標人須為 及所屬單位的合格供應商,且不處于供應商暫停投標的期限內 。
3.2 專項條款
3.2.1投標人應具備的資質要求:
1)投標人應具備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
2) 投標人具有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必須持有國家認定的資質機構頒發的ISO9001認證證書或等同的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3)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
3.2.2投標人應具備的業績要求:投標人需提供合同執行期在近五年(2015.10.01-2020.09.30)內的至少三項類似建筑施工或維護類工程業績證明材料(以上業績需提供合同名稱、施工范圍、甲乙雙方簽字蓋章頁等關鍵頁,否則視為無效業績)。
3.2.3項目經理資格要求:無。
3.2.4本次招標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3.2.5投標人應具備的其他要求:無。
4. 報名及招標文件的獲取
本項目通過 全流程電子招標,有意向的投標人可從2020年10月29日9時00分起至2020年11月3日17時00分止 購買并下載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費:500元/標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