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光互補農業光伏等4個光伏電站站控系統采購招標公告
項目所在地區:貴州省威寧縣、望謨縣、鎮寧縣、羅甸縣、威寧縣
1. 招標條件
貴州威寧縣雪山新升風光互補農業光伏等4個光伏電站站控系統采購項目已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貴州威寧縣雪山新升風光互補農業光伏等4個光伏電站站控系統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 1個標段:
2.1.1項目名稱: ①貴州羅甸縣沫陽、八總農業光伏電站
②貴州鎮寧縣簡嘎、六馬農業光伏電站
③貴州望謨縣羊石農業光伏電站
④貴州威寧縣雪山新升風光互補農業光伏電站
2.2 建設地點:貴州省羅甸縣、鎮寧縣、望謨縣、威寧縣
2.3規模:羅甸縣150MW、鎮寧縣200MW、望謨縣30MW、威寧縣50MW。
2.4交貨期:合同簽訂后45天交貨。
2.5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羅甸、鎮寧、望謨、威寧4個光伏電站監控系統設計和部署、軟件開發、服務器、工作站、交換機、應用系統軟件等設備的采購及安裝,監控系統所包含的正常運行所必需的軟硬件、包裝、運輸、交貨、提供技術圖紙及資料,以及設備現場安裝、校驗、啟動調試及初期試運行中的技術服務、培訓等工作,質保期3年。
2.1.6交貨地點:① 貴州羅甸縣沫陽、八總農業光伏項目現場指定地點。
②貴州鎮寧縣簡嘎、六馬農業光伏項目現場指定地點。
③貴州望謨縣羊石農業光伏項目現場指定地點。
④貴州威寧縣雪山新升風光互補農業光伏項目現場指定地點。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具有1項光伏電站站控系統供貨業績,并提供主要的供貨合同掃描件(含首頁、設備供貨清單或相關證明、簽字蓋章頁)。
3.2.2本項目接受代理商投標,代理商參與投標的,需要出具生產廠家針對于本項目的唯一授權書。
3.2.3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0年10月28日時起至2020年11月2日17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