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第六十四批集中招標(協鑫濱海發電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粉煤灰、爐渣、石膏銷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項目業主:見招標文件
立項情況:已立項 項目資金來源:自籌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招標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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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工期要求/ 服務期限 |
招標文件價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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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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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鑫濱海發電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粉煤灰、爐渣、石膏銷售 |
協鑫濱海發電有限公司2021 年度在 2021年1 月1 日至 2021年 12 月 31 日期間產生的粉煤灰、爐渣(包括干濕渣)、石膏裝卸、運輸和銷售,以及脫硫系統和化學系統產生的泥餅進行無害化處理,并滿足環保要求,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
見招標文件 |
3000 |
注:以上為參考參數和數量,具體參數、數量及招標范圍以招 標文件為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序號 |
標段名稱 |
資格要求 |
1 |
協鑫濱海發電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粉煤灰、爐渣、石膏銷售 |
基本資格條件: 1. 投標人應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法人資格。 2.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3. 近 36 個月內不存在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4. 信譽要求:(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2)未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5. 經營狀況良好。 6.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在同一標段投標。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時投標。上述情況下,招標人只接受報價最高的投標人,其余投標按廢標處理。 7. 不接受聯合體投標。專項資格條件: 1. 近三年內(從 2017 年 1 月 1 日起至截標時間),投標人至少具有同電廠(單臺機組裝機容量 600MW 及以上)的同類產品連續兩年的業績(粉煤灰及石膏的裝卸、運輸和銷售),且單項合同每年度經營粉煤灰數量不得低于 10 萬噸、每年度經營石膏數量不得低于 7 萬噸。每個業績需提供合同復印件、完整的兩整日歷年的經營發票復印件(并統計成表格,表格格式見下表, 表格順序與發票復印件順序須一一對應)。投標人所提供的證明材料內容必須完整、清晰,合同復印件至少應包含如下信息: 電廠(含機組容量)名稱、工作范圍、合同內容、服務期限、合同數量、簽字頁、簽署日期和聯系方式等。 注:連續兩年的業績包含合同期為一年,連續兩年簽約的業績或者一個合同期為兩年的業績。 2. 投標人須提供本單位或協作方具有的粉罐運輸車、運渣、運石膏、運泥餅車輛數量及證明文件。 3.投標人須通過ISO14001 環境管理體系認證 |
4.1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
2020 年 10 月 23 日至 2020 年 10 月 30 日(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4.2 招標文件價格
購買招標文件需支付招標文件工本費,招標文件價格詳見《招 標范圍》。招標文件自愿購買,一經售出,費用不退。
4.3 招標文件發售方式
在線發售, 不接受來人現場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