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福州電廠三期2×660MW機組鍋爐摻燒污泥技改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服務, 招標項目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 福州電廠三期2×660MW機組鍋爐摻燒污泥技改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服務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地點: 福州電廠生產現場。
2.2 服務內容:進行華能福州電廠三期2×660MW機組鍋爐摻燒污泥技改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編制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并向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報批。
2.3 服務期:合同簽訂后60個工作日內完成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
2.4 招標范圍及內容: 福州電廠三期2×660MW機組鍋爐摻燒污泥技改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服務項目主要內容包括:對三期2×660MW機組鍋爐摻燒污泥技改項目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包括必要的現狀調查,環境現狀監測,編制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專家技術評審及修編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配合電廠向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報批和取得批復;負責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評審等活動的會務安排。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條件:
投標人須為 及所屬單位的合格供應商,且不處于供應商暫停投標的期限內 。
3.2專項條件:投標人還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3.2.1 投標人應具備的資質要求:投標人未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環境影響評價信用平臺被列入黑名單和限期整改名單。
3.2.2 投標人應具備的業績要求:投標人近5年內(自2015年1月1日起)至少具備1項(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同類工程的環境影響評價服務合同業績(同類工程指燃煤耦合污泥(或生物質)發電項目或者火電廠污泥(或生物質)摻燒項目)。業績須提供合同掃描件(至少包含合同簽字蓋章頁及能反映工作內容的關鍵頁,并附相關聯系人聯系方式,如提供的業績證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業績要求內容,按無效業績處理)。
3.2.3 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投標人擬設置的項目負責人應具備高級工程師職稱,持有注冊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和注冊環保工程師資格證書,且為投標人全職人員(須提供項目負責人的勞動合同書掃描件及社會保險參保明細),并未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環境影響評價信用平臺被列入黑名單和限期整改名單。
3.2.4 本次招標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 否 。
3.2.5 投標人應具備的其他要求: 無 。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投標人在招標文件發售期間(2020年10月23日09時起至2020年10月29日17時止(北京時間)可網上購買招標文件 。
招標文件費:500元/標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