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其他說明
1.采用直接采購方式的原因及相關說明
本次直接采購符合集團公司《采購管理辦法(試行)》第二十四條(六)“潛在供應商與采購需求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關系,且依法有資格能力提供相關貨物、工程或服務”;(七)“系統內企業自主創新的技術或產品,滿足采購需求人使用需求的”。
2.擬定的唯一供應商名稱、
供應商名稱:中節能城市節能研究院 ;
供應商地
3.公示期期限:2020年10月16日至2020年10月23日,公示期間,任何供應商、單位或者個人對采用直接采購方式公示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內將書面意見反饋給采購需求人或代理機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