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信息
項目
擬采購的貨物或服務的說明: 根據《郵政法》第五條規定:“國務院規定范圍內的信件寄遞業務,由郵政企業專營。”專營的目的是保障國家安全和通信秘密,保護個人隱私。《郵政法》第五十五條的規定:“快遞企業不得經營由郵政企業專營的信件寄遞業務,不得寄遞國家機關公文。”目前中國郵政速遞物流股份 廣州市 為國有郵政企業,有著成熟的寄遞網絡及查詢回執系統,因此符合案件材料速遞業務條件的僅中國郵政速遞物流股份 廣州市 。 擬采購的貨物或服務的預算金額:人民幣120萬元 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原因及說明: 供應商資格: 1.供應商應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3.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為本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說明:獲取談判文件方式:(供應商憑以下資料加蓋單位公章購買談判文件,談判文件于現場領取) (1)購買談判文件經辦人,需提供: 1)經辦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2)經辦人如是響應供應商授權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授權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二、擬定供應商信息
三、公示期限 2020 年10月14日至 2020年10月20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 四、其他補充事宜: 1、符合資格的供應商應當在2020年10月14日起至2020年10月20日期間(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不少于5個工作日)到 (詳細
2、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2020年10月21日15時00分(響應文件遞交時間:2020年10月21日14:30~15:00) 3、提交響應文件 相關公告在法定媒體上公布之日即視為有效送達,不再另行通知。 (2)補充媒體:采購代理機構網站上公布。 五、
1.采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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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財政部門
聯系
3.采購代理機構(如有)
聯系
六、附件 專業人員論證意見:專業人員論證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