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為其他組織。
2.2 須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2.3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應答。
2.4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占股大于50%)、管理關系(母公司與子公司或總公司與分公司)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包應答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項目應答。
2.5 投標/應答人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具備良好的商業(yè)信譽。不接受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黑名單)的投標/應答人參加本項目的投標/應答。
2.6 具備住建行政管理部門核發(fā)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證書或電力行業(yè)設計乙級及以上工程設計資質證書或電力行業(yè)(變電工程、送電工程)專業(yè)丙級及以上工程設計資質證書。
2.7 2018年至今具備項目類似電力設計合同累計金額不低于含稅100萬元(需提供合同及對應發(fā)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