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經營要求:
投標人必須為具備本項目履約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工商局登記注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續的獨立于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對于已完成“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僅須提供有效的新版營業執照);
2.2納稅人資格要求:
投標人必須具備一般納稅人資格,須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相關部門網站截屏,或以往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復印件)。
2.3業績要求:
(1)提供2018年6月30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間簽訂的同類項目業績,合同累計金額不低于700萬元(含稅);
注:同類項目指:系統運維項目(軟硬件系統運維)或軟件系統平臺建設項目。
(2)須提供合同等業績證明材料,業績材料包括以下內容,合同或框架合同關鍵頁。①合同:包括合同名稱、合同金額、服務內容頁和合同簽字蓋章頁等復印件;②如提供框架合同還需提供訂單或結算發票等能證明單個項目合同金額的憑證材料復印件。③時限:合同以簽訂日期為準,框架合同以訂單或結算發票能證明單個項目合同金額的憑證材料時間為準。
2.4 其他要求:投標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2)本項目不允許分包、轉包或變相轉包給第三方。
(3)單位負責人(包括法人代表、控股股東)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占股大于50%)、管理關系(母公司與子公司或總公司與分公司)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包投標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項目投標,提供投標人控股及管理關系情況申報表。
(4)信譽要求:被責令停業或破產狀態的;被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財產被重組、接管、查封、扣押或凍結的;在最近三年內有嚴重違約的;在最近三年內有被相關行政監督部門判定并發布騙取中標的;應答產品在中國移動或其他電信運營商現網使用過程中出現過重大質量問題,至今尚未妥善解決的。提供投標人申明書。
本項目將進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見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投標人,其投標將被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