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公共衛生體系建設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體系建設中央補助資金采購項目之二(通信車)采購項目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廣州市越秀區先烈中路102號華盛大廈北塔26樓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0835-200Z22807571
項目
預算金額:人民幣290萬元 最高限價(如有):人民幣290萬元 采購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標的的名稱、數量、簡要技術需求或服務要求等) 1、標的
2、標的數量:2臺 3、簡要技術需求或服務要求: 3.1采購內容: 序號 設備名稱 臺(件) 預算(萬元) 1 通信車 1 290 4、其他: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180天內完成供貨、驗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政策、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政策、支持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發展政策、采購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相關政策等。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3.1.供應商應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3.1.1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或執業許可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如已辦理了多證合一,則僅需提供合證后的營業執照】,如投標人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證明); 3.1.2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2019年的年度財務狀況報告復印件,或2020年任意1個月的財務狀況報告復印件;或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材料復印件); 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書面聲明); 3.1.4 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2020年任意一個月的依法繳納稅收的證明(納稅憑證)復印件,如依法免稅的或新成立的應提供相應文件證明其依法免稅或新成立,提供2020年任意一個月的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證明(繳費憑證)復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或新成立的,應提供相應文件證明其依法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或新成立); 3.1.5 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3.1.6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提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的證明材料)。 3.2.供應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 )“記錄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不處于中國 ( )“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的供應商。(以采購代理機構于報價截止日當天在“信用中國”網站( )及中國 ( /)查詢結果為準,如相關失信記錄已失效,報價人需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3.3.本項目投標人須具有改裝車生產資質,提供的改裝車能夠納入國家工信部改裝目錄、國家環保達標車型目錄。投標人須承諾在用戶使用地區幫助使用單位辦理上牌手續。(提供承諾函) 3.4.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招標采購活動; 3.5.為本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 3.6.已辦理報名并成功購買本招標文件的投標人。 3.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三、 六、其他補充事宜 符合資格條件的申請人請攜帶以下資料: 1.法人授權書(加蓋公章及加蓋法人代表印章或簽名); 2. 投標:供應商為非獨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 ),須提供總公司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及總公司對 出具的有效授權書復印件,原件備查。供應商已具有總公司有效授權的,總公司取得的相關資質證書對 有效,若法律法規或招標文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七、對本次招標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如有)
3.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