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2年度2×630MW發電機組脫硫石膏銷售招標公告
投標人購買項目法人2×630MW發電機組副產物脫硫石膏進行綜合利用,并負責脫硫石膏的裝車、運輸,保證脫硫石膏及時拉運,裝車、運輸、臨時存儲等必須符合環保要求,不發生環境污染。運輸時間由項目法人統一調度安排。招標人不為中標人提供車庫,冬季車輛防凍、脫硫石膏粘車清理等措施費用由中標人自行負責。
2×630MW發電機組每年石膏產量約為8萬噸,兩年石膏產量約為16萬噸,根據機組運行和煤質情況,脫硫石膏實際產量可能存在差異。項目法人對合同期內脫硫石膏產量、品質、市場情況不做任何承諾,各承銷商須對此表示認可,并接受由此而帶來的所有風險。
合同期兩年,自2020年11月01日至2022年10月31日,具體進廠時間,由招標人提前15天通知中標人。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投標人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投標人營業執照經營范圍應包含脫硫石膏綜合利用產品的制造、加工(石膏綜合利用產品以工業和信息部2018年5月15日發布的《國家工業固體廢物資源綜合利用產品目錄》為準);
3)投標人石膏綜合利用項目具有符合國家或地方環境保護標準的“資質合法性證明”,即取得“項目環境環境影響報告的審批意見”和“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及“排污許可證”(污染源規模達到國家排污許可管理,須提供排污許可證);
4)投標人脫硫石膏綜合利用產品的制造、加工年產能力須在5萬噸或2000萬平方米以上(以“環評批復”、“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批文數據為準);
5)投標人自2018年1月1日年至今,應具備脫硫石膏采購業績,需求量合計不少于5萬噸(以業績合同和對應的貨物發票掃描件數據為準);
6)投標人應具有與完成本項目相匹配的運輸能力(自有環保運輸車輛或合作環保物流運輸),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車輛年檢和環保合格證、駕駛員的駕駛證,合作物流運輸的同時提供1-3家合作物流運輸意向協議;
7)投標人應具有裝卸能力(自有大型裝載機或租賃裝載機),提供自有裝載機證明材料或租賃協議;
8)投標人財務狀況良好。投標人須提供2018年1月1日至今期間一年或兩年的財務報表;
9)投標人未列入發改委和人行“信用中國網”失信黑名單;
10)投標人未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11)投標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雖有查詢記錄但投標人已履行完畢的除外);
12)限制準入的投標人不允許投標;
1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14)本項目不接受投標人組成聯合體投標。
15) 投標人承諾無論是石膏銷售淡季還是銷售旺季,都有能力按中標石膏量及價格收購石膏(承諾函)。
4.1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人民幣1000元/包,售后不退。合法渠道購買招標文件方可投標(電子版招標文件自行m.yzpb.com.cn/about/copyright.html" target="_blank" style="word-break: break-all; text-size-adjust: none; color: rgb(34, 85, 136);">下載獲取)
4.2購買招標文件時間:2020年9月18日至2020年9月23日,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時至16:30時(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