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駿馬招標咨詢 關于海棠路(黃家湖西路至桂苑大道)交安設施采購項目(交通信號燈等)電子化公開招標公告
項目概況
海棠路(黃家湖西路至桂苑大道)交安設施采購項目(交通信號燈等) 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JXJM20201891
項目
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預算金額:10843696.00 元
最高限價:10843696.00
采購需求:
采購條目編號 | 采購條目名稱 | 數量 | 單位 | 采購預算(人民幣) | 技術需求或服務要求 |
洪購2020B000374278 | 海棠路(黃家湖西路至桂苑大道)交安設施交通信號燈 | 1 | 項 | 6492216.00元 | 詳見公告附件 |
洪購2020B000374277 | 海棠路(黃家湖西路至桂苑大道)交安設施過街人行語音樁 | 1 | 項 | 455640.00元 | 詳見公告附件 |
洪購2020B000374275 | 海棠路(黃家湖西路至桂苑大道)交安設施交通標線 | 1 | 項 | 460440.00元 | 詳見公告附件 |
洪購2020B000374273 | 海棠路(黃家湖西路至桂苑大道)交安設施路段行人過街信號控制系統(2套+2套監控) | 1 | 項 | 414080.00元 | 詳見公告附件 |
洪購2020B000374274 | 海棠路(黃家湖西路至桂苑大道)交安設施交通護欄 | 1 | 項 | 338630.00元 | 詳見公告附件 |
洪購2020B000374276 | 海棠路(黃家湖西路至桂苑大道)交安設施交通標志牌 | 1 | 項 | 2682690.00元 | 詳見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簽訂后60日內所有貨物送到指定地點并全部完成安裝調試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供應商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五)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1) 供應商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和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被“中國 ”網站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處罰期限尚未屆滿的),不得參與本項目的政府采購活動;
(2)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3) 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
2、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無。本項目落實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支持監獄企業發展、促進殘疾人就業、節能和環境標志產品等政府采購政策,并在招標文件中有相關政策條款說明,但不作為本項目的資格性審查項。
3、 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無。
三、
六、其他補充事宜:
無
七、對本次招標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
1.采購人信息
1891技術需求.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