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建地產華北區域總部2021-2023年建設工程勘察,地基處理、基坑支護及地下水控制方案設計服務集中采購招標公告
一、項目概況:
1、招標人
2、項目范圍:集中采購涵蓋公司項目范圍:納入電建地產華北區域總部經營管控體系的全資、控股、參股的操盤項目,政府另有要求或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3、資金來源:自籌(資金已落實)。 二、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的范圍概述如下,具體內容及要求詳見投標須知的相關內容。 1、招標范圍:建設工程勘察,地基處理、基坑支護及地下水控制方案設計,內容如下: (1)建設工程勘察:按照圖紙及規范要求進行鉆孔,并在室內外進行系統的物理力學性質試驗。查明擬建場地有無影響工程穩定性的不良地質情況;查明工程影響范圍內的巖石、土層性質、結構及分布規律;提出各巖石、土層的物理力學參數;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條件、有無腐蝕性及有無液化層,提供抗浮設防的設計參數等。為該項目設計與施工提供準確完整的地質資料。成果文件需符合相關要求并經招標人認可,并通過外審。 (2)地基處理、基坑支護及地下水控制方案設計:確定最終地基處理形式,基坑支護結構形式及地下水控制方案,成果文件需符合相關要求并經招標人認可,其中地基處理施工圖需通過外審。 2、標段劃分:不劃分標段。 電建地產華北區域總部現有在施項目以及未來三年新開發項目。地域涵蓋北京、天津、山東、河北及招標人未來三年新項目所在地區。 3、設計周期要求:
建設工程勘察:30日歷天;地基處理、基坑支護及地下水控制方案設計:各14日歷天。勘察工期根據項目情況和招標方需求,具體約定;具體設計周期以招標方提出的具體項目設計進度計劃表為準。 4、質量標準:
合格,符合招標人要求及現行國家及地方相關規范要求。 三、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四、對投標人資質要求 1、不是項目開發所在地政府禁入單位。 2、具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資格,具備承攬本招標活動事項能力。 3、具備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 4、具有穩定的專業隊伍,擬派戰略協議負責人應至少具有十年工作經歷,至2020年6月30日前具有同規模項目經驗三個以上。 5、具有相應的設備及辦公場地。 6、投標人需提供2017-2019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財務狀況良好。 7、業績:近3年(2017年7月至今)完成的建設工程勘察項目不少于3個,地基處理、基坑支護及地下水控制方案設計項目不少于3個。(投標人的業績證明應包括對應于合同復印件,體現時間、地點、合作范圍、合作單位名稱、 項目聯系人:李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