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縣高新區污水處理廠污泥脫水房建設惡臭氣體收集處理設施安裝項目
項目概況
玉山縣高新區污水處理廠污泥脫水房建設惡臭氣體收集處理設施安裝項目 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 上饒市吉陽中路萬和九龍湖21棟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JXZFCG-YS2020-01
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220000.00 元
最高限價:無
采購需求:
采購條目編號 | 采購條目名稱 | 數量 | 單位 | 采購預算(人民幣) | 技術需求或服務要求 |
饒購2020B000368682 | 玉山縣高新區污水處理廠污泥脫水房建設惡臭氣體收集處理設施安裝項目 | 1 | 項 | 220000.00元 | 詳見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1、投標人須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之規定,提供下列材料:1.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投標人須提供營業執照副本且具備相關經營范圍、稅務登記證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新版營業執照三證合一);法人委托書原件(法人參加無需提供)及代理人身份證、法人身份證復印件,以上復印件均加蓋投標人公章);1.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2018年或2019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或開標前三個月內任意一個月的財務報表或開標前三個月內投標人基本戶銀行開具的資信證明);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書面聲明);1.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1.4.1投標人須提供開標當月前6個月內任意一個月有效的依法繳納稅收的證明(納稅發票、銀行納稅轉賬憑證、稅務局出具的納稅證明,提供任一種均可);
1.4.2投標人須提供開標當月前6個月內任意一個月效的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社保繳納發票、交納社保的銀行轉賬憑證、社保局出具的正常繳納社保證明,提供任一種均可);1.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書面聲明);1.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1.6.1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活動(提供書面聲明);1.6.2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投標人不得參加該采購項目的采購活動(提供書面聲明);1.6.3供應商被“信用中國”網站 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和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被“中國 ”網站 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處罰期限尚未屆滿的),不得參與本項目的政府采購活動(提供網站查詢結果截圖并加蓋單位公章);
三、獲取采購文件:
時間:2020年08月29日 08:00 至 2020年09月05日 17:00(磋商文件的發售期限自開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無
八、凡對本次采購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
1.采購人信息
技術要求.BM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