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食品配送入圍供應商采購項目》供應商資格條件: 1.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投標人須提供承諾函加蓋公章,格式詳見“承諾函”); 2.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提供投標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3. 投標人必須具有主管部門頒發有效期內的《食品經營許可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掃描件,原件備查); 4. 投標人無外資成份和背景且為非外資(含港澳臺)獨資或外資控股企業(投標人須提供承諾函加蓋公章,格式詳見“承諾函”); 5. 投標人須承諾遵守國家和軍隊有關法律及保密要求(須提供《保密承諾書》加蓋公章); 6. 投標人須保證食品安全(須提供《食品安全承諾書》加蓋公章); 7.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除單一來源談判外,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投標人須提供承諾函加蓋公章,格式詳見“承諾函”); 8. 投標截止時間前,投標供應商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軍隊采購黑名單(招標代理機構將通過“信用中國網站 、 、深圳市政府采購監督管理網 ”渠道查詢相關主體信用記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