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烏海發電廠汽車卸煤溝接卸區域封閉項目土建及附屬工程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內蒙古 烏海發電廠。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項目概況:烏海發電廠位于內蒙古烏海市海南區拉僧廟鎮,工程始建于1992年4月。烏海發電廠一期工程建設2×100MW機組,二期工程建設2×200MW 機組,運煤系統按2×100MW+2×200MW機組容量一次建成。三期工程建設2×330MW機組,新建一套運煤系統。
烏海發電廠三期卸煤系統按照2×330MW容量及四期工程擴建要求進行規劃設計,出力為1500t/h,帶式輸送機帶寬 B=1400mm,帶速V=2.5m/s,出力Q=1500t/h。上煤系統按照2×330MW機組容量設計,帶式輸送機規格為帶寬B=1000mm、帶速V=2.0m/s、出力Q=600t/h。上煤系統同時預留了遠期再擴建2×300MW機組的條件。
烏海發電廠三期汽車卸車設施設計為6車位,且預留四期擴建時增設車位的條件。本次汽車卸煤溝接卸區域封閉軸線尺寸為:長×寬75.0×85.3m。
工期:總工期60日歷天,具體開工日期以招標方通知為準。
規模:2×330MW。
范圍:包括汽車卸煤溝結構區域封閉的土建和附屬部分。汽車卸煤溝封閉土建部分包含網架筏板基礎、獨立基礎、梁、柱、墻、預埋件的施工。附屬部分包含場平、道路施工;上下水管道、消防閥門井土建施工、抑塵設施(遠程射霧機)等附屬設施)、通風、照明、接地、電纜敷設的施工。施工范圍必須滿足現場實際需要,工作范圍如上所述但不限于此。
本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現場踏勘、供貨、施工、安裝(包括對原有設備改造、拆遷、恢復工作)、消缺、最終交付和售后服務等所有工作。
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技術規范書。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且在有效期內。
3.2.2 資格能力要求:投標人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
3.2.3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必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二級注冊建造師證書(建筑工程專業)并具有有效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3.2.4 業績要求:投標人具有近年(合同簽訂日期為2013 年 1 月 1 日至今)至少一份合同金額1000萬元及以上的火電廠土建施工合同業績(附合同關鍵頁影印件)。
3.2.5投標人須提供招標方出具的現場踏勘證明。
3.3 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0年 8 月 19 日 9時起至 2020年 8 月 28 日17 時止。
招標文件費: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1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