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太倉電廠推煤機采購項目招標人為 (蘇州工業園區)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招標項目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 太倉電廠推煤機采購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 太倉電廠推煤機采購項目。
2.2交貨地點:太倉市港口開發區濱江大道118號。
2.3招標范圍:華能(蘇州工業園區)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為電廠儲煤場作業,平整、壓實煤堆頂部或推集煤場邊角的剩余煤炭之需要,采購推煤機1輛。
2.4供貨時間:計劃開始供貨日期合同簽訂后5個月內。
2.5質量要求:詳見技術規范書。
2.6資金來源:自籌。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條款
3.1通用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 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 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專項條件:
3.2.1資質要求:本項目接受代理商投標,代理商投標的設備必須取得生產廠家的授權。
3.2.2業績要求:無。
3.2.3本次招標是否聯合體投標:不接受。
3.2.4本次招標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標:接受。
3.2.5投標人應具備的其他要求:無。
3.2.6關于代理商投標的其他要求:代理商投標的設備必須取得生產廠家的授權。
報名及招標文件的獲取
本項目通過 全流程電子招標。有意向的投標人可從2020年8月17日9時起至2020年8月22日17時止(北京時間) 購買并下載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費:800元/標段。